法律專家:高通有充分理由推翻法庭的反壟斷裁決
據路透社報導,一些法律專家日前表示,高通可能有充分的理由來推翻法庭之前作出的反壟斷裁決。早在2017年1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指控高通通過一些不公平的競爭行為來維繫其在全球智能手機芯片市場的主導地位。FTC當時稱,高通在專利授權方面未遵守公平、合理和不歧視的條款。
此外,FTC還指控高通通過與蘋果公司簽署獨家協議的方式來打壓英特爾等競爭對手。
今年5月22日,高通發佈公告稱,針對FTC起訴高通一案,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作出了有利於FTC的裁決。高蘭惠表示,高通在未來七年必須接受監督,以確保其遵循保證公平競爭的指導方針。
對於該裁決,FTC成員克里斯汀·威爾遜(Christine Wilson)近日卻罕見發聲,稱為避免高通的知識產權受到損害,他鼓勵高級法院重新考慮這一裁決。威爾遜認為,法庭的這項裁決既是糟糕的法律表現,也是糟糕的政策表現。
高通在法院下達裁決的當天已經表示,將立即尋求暫緩執行法院的判決,並迅速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對於威爾遜的表態,一些法律專家表示,這表明高通有可能通過上訴成功推翻法庭的裁決。
國際法律和經濟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Law And Economics)主任杰弗裡·曼尼(Geoffrey Manne)和其他幾名反壟斷律師表示,雖然威爾遜的表態不能主導高通的上訴結果,但卻預示著,高通也有足夠的理由來贏得上訴。
威爾遜認為,高蘭惠做出的高通有責任將其知識產權授權給芯片製造競爭對手的結論,從根本上擴大了其幫助競爭對手的法律義務。根據美國的反壟斷法,企業通常可以決定他們想和誰做生意。即使是壟斷者,也沒有所謂的與競爭對手打交道的義務。
當然,也有一些專家力挺高蘭惠,稱其裁決有充分的理由,基於詳細的事實調查結果,和證人的可信證詞,相信上訴法院不會提出質疑。對此,FTC發言人彼得·卡普蘭(Peter Kaplan)拒絕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