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署最新《排放差距報告》指明各國須付出三倍努力,才可能實現2°C目標
巴黎,2018 年11 月27 日——鑑於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動力不足,當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在上升。但私營部門表現出的強勁勢頭以及創新和綠色融資領域亟待開發的巨大潛力為彌合排放差距提供了解決途徑。在今日舉行的報告發布會上,《2018年排放差距報告》作者們展示了最新研究發現,並詳細介紹了氣候行動全面審查結果和全球排放量的最新追踪數據。
● 如今仍有可能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2°C以內,但從技術可行性角度評估,實現1.5°C溫控目標的機會正逐步減少。
● 經歷了三年的穩定期後,2017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卻出現增長趨勢。
● 如果截至2030年溫室氣體的排放差距未能成功彌合,全球溫度增長很可能會突破2℃臨界點。
聯合國環境署的這一旗艦報告,每年都會對所謂的“排放差距”進行最終評估—— 即2030年的預期排放水平與實現2°C / 1.5°C目標所需減排水平之間的差距。
報告提供了國家減排努力以及各國落實所提出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最新統計數據,以上也是《巴黎協定》的基礎。
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四次締約方大會(COP 24)即將召開之際,報告列舉證據指出,全球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已至53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當量( GtCO2e)的歷史水平,且沒有“達峰”跡象——排放量從增加到減少的轉換臨界點。報告作者評估,到2030年,只有57個國家(佔全球排放量的60%)有望達到排放峰值。
上述分析成果,加之各國《巴黎協定》履約進展的審查結果表明,當前各國的減排步伐不足以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排放量的增加以及行動的滯後導致今年報告提出的差量比往年都高。報告指出,欲將全球氣溫限制在2°C內,各國必須將各自的減排目標提高為原有的3倍;欲控制在1.5°C內,則需5倍的努力。
聯合國環境署副執行主任喬伊斯·姆蘇亞(Joyce Msuya)表示:“如果將此前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的報告比作全球拉響的火警警報,那麼這份報告就已經發展為縱火調查。如今我們有實實在在的科學證據;也見證了全球為此採取的切實的氣候行動——但政府需要以更大的緊迫感推行更有力的行動。我們正在助長火勢蔓延,而滅火工具卻在我們觸手可及的地方。”
報告指出,如果按照當前形式發展下去,到本世紀末,全球可能升溫約3°C左右,且氣溫還會持續上升。
儘管報告強調,當前仍有機會縮小排放差距使全球變暖幅度控制在2°C以下,但報告也同時發出警告:在抵抗氣候變暖的緊迫進程中,我們尚未看到堅決的、大規模的“鐵腕”行動。
為填補這一空白,《2018年排放差距報告》開闢了新視角,對什麼是行之有效的氣候行動進行了闡釋。通過在財政政策背景下分析全球排放現狀,並對當前的創新措施以及私營部門和次國家層面的氣候行動進行詳盡審查,報告出台了行動路線圖,以最大程度地調動相關部門的減排潛力,力促轉變發生。
從國家、州和地方政府到公司、投資者、高等教育機構和民間社會組織,非國家行為體正以越發積極的姿態,開展實施大膽的氣候行動。相關機構也逐漸被視為實現全球排放目標的關鍵因素。儘管減排潛力的評估存在顯著差異,但有關方面指出,截至2030年,將避免排放19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GtCO2e),這足以彌合實現2°C目標的差距。
如果再配合精心設計的財政政策,減排潛力還將大漲。
“當政府通過財政措施補貼低排放替代品,並對化石燃料進行徵稅時,他們就引導並帶動了能源部門的正確投資,從而大幅減少碳排放。”聯合環境署首席科學家劉健表示, “值得慶幸的是,人們已經逐步認識到財政激勵措施所蘊含的潛力。目前51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實施或計劃實施基於碳定價的解決方案,覆蓋了全球約15%的排放量。如果我們成功淘汰所有化石燃料補貼,到2030年全球碳排放量可減少10%。對碳排放進行合理定價也至關重要,如果一噸二氧化碳徵收70美元碳關稅,一些國家的減排量或許能達到40%。 ”
如果決策者接受創新解決方案,這些既定途徑的實施效果還將進一步得到加強。對此,報告概述了加速低碳創新進程所需考慮的五大關鍵原則,包括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整體經濟一致性;以任務為導向的方法;以及增加財務吸收的長期發展策略。
這是迄今為止發布的第9份《排放差距報告》,由頂尖科學家組成的國際小組編寫。他們對所有可用信息進行了評估,其中包括了IPCC特別報告中發布的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最新科學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