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爾默認為谷歌、Facebook應該儘早多和監管機構合作
本週一,微軟前CEO史蒂夫·鮑爾默在《華爾街日報》主辦的WSJ.DLive大會上發言,稱谷歌、Facebook等矽谷科技公司應該更多和監管機構合作,以避免日後遭受更多更嚴重的不良影響,如果發展至不得不與國會立法者交涉,對於科技企業往往是最壞的結局。
科技企業應該去參與他們不願意的事情,避免今後遭受更多不必要的嚴重立法法規監督。“更多地與監管者合作是比將一切拋給法律行為要好得多的做法。”
鮑爾默還認為與擁有科技專家的監管機構適當合作可避免更加嚴厲的立法監管。
“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必須有專家參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司法部擁有來自各行業最優秀的專家,國會則情況不同“儘管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可能會很痛苦,但至少你可以坐著與科技行業的專家協商,那些人代表著公眾利益。”
作為微軟第二任CEO,鮑爾默在微軟期間經歷了公司面臨的有史以來最強力的製裁,2002年聯邦法官裁決微軟違反了反壟斷法,將其瀏覽器與操作系統捆綁企圖壟斷瀏覽器市場。在他的帶領下,微軟從反壟斷制裁中逐漸復蘇,發展了遊戲Xbox部門,並逐步轉型為公司後來的Azure 雲服務奠基,他還開展了平板和手機業務,儘管手機業務慘敗,但是Surface系列平板混合設備逐漸發展為成功的硬件產品線。
“公司們會被持續不斷地監管著,我的個人經驗告訴我,如果早一點做些我們不願意做的事情會更加好。”
他還稱,如果事情發展到交給國會處理那對於一家科技公司來說,可能是最糟糕的事情了。因為這些立法者通常沒有足夠的技術知識儲備,能夠做出對於科技企業最好的裁決。
谷歌和Facebook(還有Twitter)這兩家企業一直因為他們的商業做法,遭到聯邦政府的仔細審查。在涉俄門事件後,矽谷巨頭們仍然和國會保持著糟糕的關係,谷歌和Facebook很有可能因為一些事情再次被國會召集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