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實施在即海外代購會消失嗎?
近年來,中國跨境電商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2018年8月31日,歷時5年時間,歷經4度審議,後又3次公開徵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於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聲音稱,《電商法》落地,海外代購“壓力山大”,那麼海外代購究竟將受到怎樣的影響?代購時代真的要終結了嗎?
多數代購需工商登記
可以發現,讓代購一族感到有壓力的,主要是《電商法》所規定的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等條款。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關於《電商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中提到,規定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是必要的,這主要是從我國的商事登記和稅收徵管制度上總體考慮,並且體現線上線下的公平競爭。那麼,是否對於所有的電商經營者都需要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呢?
《電商法》也明確了適用除外的情況,即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這主要是考慮到,實踐中有許多個人經營者交易的頻次低、金額小,法律已要求平台對其身份進行核驗,可不要求其必須辦理登記。
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周漢華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如果海外代購進行的是大規模的商業行為,就是市場主體,超過一定數額需要依法納稅;如果是偶爾出國幫家人朋友代購少量東西,則不需要登記,而“零星小額”的具體標準,還需等待市場監管總局明確。
工商登記是稅收徵管的基礎,但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商經營者,並不等於完全與納稅無關。如果發生了納稅義務,同樣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跨境電商享政策鼓勵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電商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中表示,《電商法》的修改思路主要是遵循規範經營與促進發展並重,保障並支持電商創新發展,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原則,對有關方面認識尚不一致、還看不准的問題,僅作原則規定或不作規定。
周漢華認為,作為一部規範和促進電商健康發展的綜合性法規,《電商法》只是對跨境電商做了一些原則上的規定,對代購這種業態的影響還不到終結這個程度,就此說海外代購到了末日是不准確的。總體而言,《電商法》對於跨境電商是持鼓勵態度的。例如,《電商法》的第五章明確寫到,國家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跨境電商特點的海關、稅收、進出境檢驗檢疫、支付結算等管理制度。
電商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國家對跨境電商的支持是明確的,同時,國家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從事跨境電商。對於個人代購,《電商法》並沒有禁止,但更多細則還需要部門規章和行政法規來調整。
個人代購面臨轉型
《電商法》對電商經營者做出了明確定義,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商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其它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商經營者。
周漢華表示,這就是說,除了電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都涵蓋在內。一般所稱的海外代購大多通過社交平台完成交易,屬於跨境電商經營者,是《電商法》的適用對象。
從本質上看,海外代購的成本相對較低,催生了需求,這一正常的市場行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過,從事跨境電商,本來就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即使是個人從境外攜帶商品入境,也需要遵守海關、出入境、免稅商店等的相關規定。因此,海外代購們從事跨境代購的法律風險是確定的、稅務風險也是真實存在的。
那麼,在《電商法》實施之後,從事海外代購的個人將有何選擇呢?董毅智告訴記者,目前看來,要么轉型為從事跨境電商的小微企業,要么偶爾少量進行代購。他分析說,目前代購們的利潤點在於免交關稅、消費稅,這與以往的執法依據不夠明確、執法程度不夠到位有關,現在立法已經明確,執行上也沒有技術阻礙,一旦成本上去了,代購們的優勢就會不復存在。因此長遠來看,個人代購生存的空間是越來越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