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蔚來商標戰延燒至澳洲澳洲智慧財產局認定蔚來勝訴
澳洲裁判文書網JADE公佈的資訊顯示,針對奧迪對蔚來在澳洲提交的「ES6、ES7、ES8」商標註冊申請提出的異議,澳洲智慧財產局已於當地時間11月28日做出決定,支持了蔚來的核心主張,駁回了奧迪的異議請求,並允許蔚來的商標申請在澳洲繼續註冊。
奧迪和蔚來商標權之爭歷時已久。早在2021年10月,奧迪就對外宣稱,蔚來將其兩款車型命名為ES6和ES8,侵犯了奧迪S6和S8的商標權,並在德國巴伐利亞州首府慕尼黑起訴蔚來。 2023年1月20日,奧迪、蔚來商標訴訟案一審結果出爐,奧迪勝訴。 2024年4月11日,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二審裁定蔚來兩款車型命名侵犯了奧迪的商標權。
而這次奧迪在非母國的澳洲提起商標異議,收到了與德國法院判決不同的結果。針對核心爭議點-“蔚來商標與奧迪商標是否構成實質相似”,雙方給出了不同的主張。奧迪認為,蔚來的「ES6、ES7、ES8」商標與奧迪現有的「S6、S7、S8」商標過於相似,「E」僅表示「電動」(Electric),蔚來商標主體部分仍為「 S6、S7、S8”,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蔚來則主張,「E」作為首字母的存在,與奧迪的「S6、S7、S8」形成了明顯區分,並且「E」在汽車命名中具有多樣化含義,不僅表示電動,蔚來的商標整體呈現不同的視覺和聽覺效果,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最终认定:“整体比对奥迪与蔚来的商标,两者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实质性近似。”对于做出该决定的原因,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在决定书中写道:蔚来商标中的首字母“E”构成了显著的区分点,消费者不太可能忽视这一元素。即便“E”代表电动,奥迪系列商标中的“S”和“数字”也没有明确的指向。蔚来通过行业专家的证言,说明了字母+数字的命名模式在汽车行业内的普遍性,认为消费者对这种命名模式的理解能力较高,不会因类似结构而混淆商标来源,而“E”、“S”、“数字”这几个要素在蔚来商标中同样重要。奥迪未能证明两组商标在视觉、听觉或概念上具有实质性相似性。整体比对奥迪与蔚来的商标,两者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实质性近似。
此外,針對其他爭議點:蔚來的商標使用是否構成攀附並引發混淆、蔚來商標是否違反《消費者法》或構成不正當競爭、蔚來商標是否具有誤導性等,澳洲智慧財產局均支持了蔚來的觀點,駁回了奧迪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