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民航客運推廣全面使用電子發票
繼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後,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國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將推廣使用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電子行程單」),將進一步便利廣大旅客出行和單位報銷。
旅客在所購機票所有行程結束後180天內,可透過航空運輸企業或代理企業的官方網站、行動用戶端、服務電話等管道申請開立電子行程單,不含退票、選購、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務。
超過180天的,依照旅客與航空運輸企業的約定執行,旅客購買國際及港澳台地區航空旅客運輸服務暫不支援開立電子行程單。
電子行程單全面推廣使用後,旅客透過電子行程單自動化、智慧化開立及交付服務,滿足不同類型的需求,無需再取得紙本行程單,節省了紙本行程單郵寄費用。
單位財務人員可透過電子行程單進行無紙化報銷、入帳、歸檔、儲存等業務,實現相關業務「網路上辦」;單位可透過登入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查詢電子行程單對應的增值稅稅額並按規定勾選抵扣,免去依照總價進行換算的計算程序,減輕工作量。
據了解,民航旅客運輸服務領域推行使用中設定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紙本行程單、電子行程單、其他發票並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紙本行程單、電子行程單、其他發票三者之間不可重複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