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限速、加定位,電動自行車新規來了
無論是地鐵旁、商超邊亦或是小區裡,電動自行車已經成為了隨處可見的代步工具。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國內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超過3.5億輛,核算下來,平均每4個人就擁有1輛電動自行車。與其他交通工具相比,輕巧小巧的體積、更低的使用成本以及無需駕照、無年齡限制的低上手門檻,是電動自行車迅速火爆的重要因素。但作為以電力作為驅動方式且擁有相比行人、一般人力自行車更快速度的交通工具,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自燃事故與交通事故數量也在增加。
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強制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 )即目前大家所熟知的「新國標」正式開始實施。 「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重量、馬達功率、最高車速、整車尺寸等進行了限制。
今年9月19日,工業與資訊化部公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與現行標準相比,徵求意見稿更加強調車輛安全性、實用性的同時,也提到透過智能化手段提高對車輛的監管能力。
每年火災超2萬起,電動自行車首先要“降溫”
隨著鋰電池在生活中的應用越來越普遍,小到手機、大到汽車,都能看到它的身影,但自問世以來,關於鋰電池安全隱患的討論從未停止過。其中最為人所知的當屬2016年的「三星電池門」。
彼時三星Galaxy Note7手機發表僅一個多月,就在全球發生三十多起因電池缺陷造成的爆炸和起火事故。最終,三星不僅宣布全球停售這款產品,同時也召回了所有售出的產品,直到今天,許多人提到三星手機,想起的第一件事依然是會起火爆炸的Galaxy Note7。
一部電池容量僅有3500mAh的智慧型手機,當出現電池問題時依然會引發不少傷亡事故,那對於電池容量達到數倍的電動自行車而言,電池起火引發的事故規模也會更大。今年2月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失火大樓為該社區6號樓二單元,共有34層。
根據現場報道,單元一樓架空層、21層至34層均有明顯被燒過或煙燻的痕跡。截至2024年2月23日24時,事故共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傷勢較輕,經初步分析,火災為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車處起火引發。
從數據層面來看,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基數以及每年不斷增加的保有量,也讓火災事故數量呈現上升趨勢。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較2022年上升17.4%,2022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1.8萬起,比2021年上升23.4%。
因此,此次新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就特別強調了要降低電動自行車的火災隱患。
首先是提高車身的防火阻燃性能,明確規定了紡織品類及泡沫塑膠類非金屬材料的阻燃標準,並特別加嚴了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同時考慮到塑膠材質在火災中的易燃性和毒性,新國標限制了塑膠零件的使用比例,從源頭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
換句話說,如今電動自行車在外觀上大量應用的塑膠覆蓋件將被限制,電動自行車的形態更加類似於「鋼架車」即以金屬框架為主,只加入少量的其他材料。從阻燃角度考慮,這種設計確實會減少電動自行車起火後火災的蔓延範圍以及火勢。
同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中也提出,針對過去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中車輛識別代碼標識易被高溫熔化,事故溯源調查難的問題,要求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採用耐高溫永久性標識。這不僅有助於實現車輛生產、流通和使用各環節的有效追蹤和監管,更能在車輛發生火災事故後幫助調查人員快速識別車輛資訊、溯源追查產品品質問題。
電池作為電動自行車最容易導致火災的元件,此次《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也針對電池組防篡改提出了要求。具體措施包括電動自行車不應預留擴展車載電池的介面或線路,並且應具有充電和放電互認協同功能,確保電池組與充電器匹配後方可充電、與整車匹配後方可騎行。
鈦媒體APP認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對於電動自行車容易引發火災的外觀覆蓋件、電池組等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確實有助於消除相關的安全隱患。
同時,站在使用者視角,也不必「妖魔化」電動自行車起火問題,只要在日常用車中註意使用品質合格、合規的產品,同時注意充放電過程中的用電安全,還是可以極大程度上保證安全性的。
超速車即將成為“過去式”
除了強化車輛的防火阻燃性能以外,針對部分電動自行車現階段仍存在的超速問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分別從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3個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
鈦媒體APP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根據現行的「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5km/h,但是很多用戶會透過篡改馬達控制器、刷寫程序等方式解除限速,更有甚者會購買第三方的電機控制器甚至高功率電機,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使其能夠達到更快的速度。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指出,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應透過剪線、跳線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應相容於多種輸入電壓模式,具有過壓鎖定功能,限流裝置不應留後門,且不應透過解碼器、物聯網技術等進行改裝。
同時,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無論是單獨的模組,或是整合在控制器內部,均不應具備修改限速值功能。鈦媒體APP注意到,本次徵求意見稿中也增加了電動馬達額定轉速下空載反電動勢以及電感值差異係數等指標要求,從而確保電動馬達在輸入電壓達到最高時車速也無法超過25 km/h。
考慮到電動自行車必要的載重能力和騎行中可能存在的短時爬坡等實際需要,標準中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時轉矩限值指標,允許電動機短暫地輸出較高扭矩,確保車輛能夠應對短距離爬坡等特殊工況,滿足消費者正常騎乘需求。
此外,電動自行車被竊也是困擾消費者的痛點之一,《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提到了為電動自行車增加北斗定位、動態安全監測系統的要求和方法。
其中,北斗定位模組可以記錄電動自行車目前所處的經度、緯度等訊息,並透過通訊模組即時回饋給用戶,一旦發生被盜情況,這些資訊能夠有效助力消費者第一時間找回車輛。動態安全監測功能則可將車輛異常行駛狀態以及蓄電池電壓、電流、溫度超出正常範圍的情況及時發送給消費者,提醒消費者識別和處置異常安全問題,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
在提升用戶使用體驗方面,《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中也有了更多基於實際應用場景的考量,主要包括車重限制和腳踏裝置等要求的細化和更改。
以腳踏為例,徵求意見稿中僅要求可以使用電助動模式的車輛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對電驅動車輛不作強制要求,從而有助於生產企業根據車型自主決定是否設計和安裝腳踏動力裝置,這也意味著以後用戶再也不用為了美觀或騎行方便而手動拆除腳踏了。
鈦媒體APP了解到,這次《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公開徵求意見將持續1個月,將根據收到的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動審查、報批等工作,爭取儘早發布。待其正式發布之後,會給予生產企業6個月的過渡期,用於設計、生產新產品。此外,還多給了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方便商貿流通企業消化依照舊標準生產的庫存車輛。
從此次推出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中不難看出,未來電動自行車的產品定位將會更加清晰,即成為解決通勤最後1公里的實用交通工具。從產品設計、技術層面限速,是為了能夠更好地確保騎乘人員的安全,同時也針對使用中閒置率高的腳踏結構、使用者車輛防盜等實際需求提出了更詳盡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