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社群媒體公司自我監管能力不可信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關於社群媒體平台和視訊串流服務的數據收集政策的新報告,結果令人震驚,甚至出乎意料。這份於9 月19 日發布的報告發現,這些平台不僅監視消費者,還經常無限期地保留大量關於用戶和非用戶的數據–這表明它們在自我監管方面是不可信的。
報告稱,鑑於公司可以透過收集用戶數據並從中獲利數十億美元,”自律行動是失敗的”。 “透過商業監控來預測、塑造人類行為並將其貨幣化是非常有利可圖的–它使這些公司成為這個星球上最有價值的公司之一–而讓行業掌權的結果是可以預見的”。
報告認為,問題不在於某家公司的商業模式,而是整個產業的激勵結構,即獎勵收集、收集用戶資料並將其貨幣化。 “雖然這些公司有利可圖,但這些監控行為會危及人們的隱私,威脅他們的自由,並使他們面臨身份盜竊和跟踪等一系列傷害,”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莉娜-汗(Lina Khan)說。 “幾家公司未能充分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網路安全尤其令人擔憂。”
該報告基於聯邦貿易委員會2020 年12 月根據《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6(b)條向九家公司提出的問題,該條款允許委員會在沒有特定執法目的的情況下進行研究。這些指令被發送給亞馬遜(擁有Twitch)、Facebook、YouTube、Twitter、X、Snap、ByteDance(TikTok 的所有者)、Discord、Reddit 和WhatsApp,重點是這些公司的資料收集和保留做法,以及這些做法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影響。
在這份長達129 頁的報告中,我們發現即使是不使用這些平台的人,他們的資料也會被收集。這些公司從各種管道獲取消費者數據,包括廣告商和數據經紀人、廣告追蹤技術以及演算法、數據分析或人工智慧推斷。報告發現,這些公司可以無限期地保留這些數據,有些公司並沒有按照用戶的刪除要求刪除他們的數據。相反,有些公司對數據進行去識別化處理,而不是刪除數據,而有些公司則只刪除部分數據。
報告最後提出了遏制這些做法的建議,文件稱這些做法受到了公司商業模式的激勵。聯邦貿易委員會鼓勵國會通過全面的隱私立法,限制監控行為。在此期間,委員會建議各公司限制自己的資料收集政策,停止使用”隱私密集型廣告追蹤技術”,並對青少年實施更大的隱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