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涉及130億歐元稅款的歐盟法庭訴訟中敗訴
歐洲法院週二就蘋果公司在愛爾蘭長達10 年的稅務訴訟案作出不利於蘋果公司的裁決。歐洲法院的這項聲明是在蘋果公司推出一系列新產品,希望重振其iPhone、Apple Watch 和AirPod 產品陣容之後數小時作出的。
2014 年,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在愛爾蘭(這家科技巨頭在歐盟的總部)的納稅情況展開調查。
2016 年,歐盟委員會下令都柏林向蘋果公司追繳高達130 億歐元(約合144 億美元)的補繳稅款,當時稱這家科技公司在二十年間從愛爾蘭獲得了”非法”稅收優惠。
蘋果和愛爾蘭於2019 年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2020 年歐盟普通法院支持了這家美國科技巨頭。歐盟第二最高法院撤銷了歐盟委員會2016 年的決定,並表示行政部門並未證明愛爾蘭政府給了蘋果稅收優惠。
委員會反過來又對普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將訴訟提交給歐洲法院。
該案最初是在即將卸任的競爭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領導下開始的,它凸顯了美國科技巨頭與歐盟之間持續不斷的衝突,歐盟一直在努力解決從數據保護到稅收和反壟斷等問題。
這已經不是蘋果上一次被歐盟盯上了。最近,歐盟委員會在3 月對iPhone 製造商蘋果公司處以18 億歐元(19.9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理由是蘋果濫用其在音樂串流應用程式分銷市場的主導地位。
另外,歐盟全面實施的《數位市場法》迫使企業改變在歐洲的一些做法。歐盟委員會根據《數位市場法》對蘋果、Alphabet 和Meta 等科技巨頭展開了多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