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反壟斷第二案開審被司法部指獨佔廣告科技市場多達91% 美國陸軍都受害
一個月前在搜尋業務捲入的美國二十餘年來最大反壟斷案中敗訴後,Google在數位廣告領域的反壟斷訴訟威脅又迫近。美東時間9月9日週一,美國北維吉尼亞聯邦法院開審Google反壟斷第二案,法官Leonie Brinkema聽取了原告美國司法部的開庭陳詞。司法部指控,Google非法控制了用於購買和銷售數位廣告的軟體市場,即廣告技術,試圖迫使Google放棄其Ad Manager產品。
有媒體指出,本案聚焦Google廣告業務中價值310億美元的部分業務,該業務將網站發行商和廣告主進行匹配,廣告技術堆疊決定了互聯網上的眾多網站會出現哪些橫幅廣告。
司法部週一表示,Google利用對DoubleClick 和AdMeld 等公司的收購,早期消除了對其廣告業務的威脅,Google對廣告技術堆疊中多種技術的控制產生了衝突,這類衝突鼓勵Google進行自我交易。司法部的起訴書甚至將美國陸軍列為受到Google壟斷行為傷害的廣告主之一。訴狀稱,美國政府自2019 年以來已花費1 億美元購買網路廣告。
身為司法部的第一位證人,傳媒公司Gannett的營收主管Tim Wolfe本週一在法庭作證時表示,在出版商今日美國( USA Today)每年向廣告科技公司支付的1500萬美元費用中,約有1000 萬美元流入Google,約佔這類廣告科技支出的三分之一。
Gannett說,出版商依賴Google的廣告工具,不管它們是好是壞,都沒有其他好的替代品,試圖擺脫Google將「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司法部的代表律師Julia Tarver Wood對法官表示,
Google今天之所以站在被告席,並不是因為公司規模龐大,而是因為“他們利用規模來壓制競爭對手。” “Google的行為完全是典型的壟斷行為。”
Wood將Google的出版商廣告伺服器業務、廣告交易平台AdX 和廣告商廣告網路稱為“三重壟斷”,並表示「一個壟斷已經夠糟糕,可我們面臨的是三重壟斷」。 Wood也說,在每一條業務線上,Google都佔有至少一半的市場份額,以某些衡量標準看,佔據的份額甚至高達91%。 “規則制定得讓所有道路都指向Google。”
Google週一回應稱,美國政府“不擇手段”與Google對簿公堂,將導致“荒謬的結果”,它們並不能反映當代互聯網廣告的現狀。在遞交法庭的文件中,Google辯稱,美國司法部的訴訟過於狹隘地關注網站廣告。
Google週一也指責美國司法部誇大了Google的市場份額,該份額並未計入亞馬遜、Meta、微軟和TikTok 等競爭對手,如果計入其他來源的競爭,Google在廣告交易市場的份額將從34%減半至17%。 Google表示,廣告主可以選擇使用Google或對手的工具,甚至可以將廣告支出從網站轉移到不涉及Google廣告技術的其他格式和平台,例如Instagram 或奈飛(Netflix)。
Google的外部代表律師Karen Dunn警告,如果Google被判分拆,只會讓其他科技巨頭受益。
本案預計將持續審理四周,目前並不確定,一旦法官最終認同美國司法部的指控,Google可能面臨哪些具體的懲罰。若Google被迫分割廣告科技業務,可能引起數位廣告業洗牌。
華爾街見聞本週稍早提到,本案的焦點是Google的廣告工具,也就是Google2000億美元數位廣告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工具讓廣告買家能夠輕鬆購買廣告位,並讓廣告賣家,如網站所有者,能夠出售其廣告空間。如果司法部勝訴,將至少尋求分拆Google廣告管理套件(GAM),Google還可能面臨大量來自廣告商的賠償訴訟。
摩根士丹利認為,面對Google在網路搜尋和廣告領域的壟斷,美國司法部主要關註解決3個問題:競爭強度、資料規模優勢和反競爭定價。司法部較有可能尋求進一步糾正Google的數據優勢和反競爭定價,鼓勵競爭對手投資互聯網搜索領域,比如取消自適應搜索廣告(RSA)中的排他性條款、讓用戶進行屏幕選擇、允許訪問谷歌的“點擊/查詢/用戶」資料、廣告競價定價控制。
本週一案開審當天,Google母公司Alphabet股價高開低走,盤初漲超1.6%後早盤轉跌,午盤刷新日低時日內跌近2.6%,最終收跌逾1.3%,連跌兩個交易日至3月21日以來收盤低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