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新稅收法案可能讓美國科技公司損失慘重
數位服務稅(DST)是加拿大自由黨政府於2021 年提出、2024 年6 月20 日頒布的一項新稅收法案,對在加拿大營運的美國科技公司有重大影響。該法案是在二十國集團(G20)國家的支持下作為一項臨時措施提出的,可能會使這些公司損失數十億美元的新稅收,這促使美國政府進行幹預並主張推遲實施。
根據加拿大政府的公告,數位服務稅將對來自線上市場、線上廣告服務、社群媒體和用戶資料的收入徵收3% 的稅。這項法律所涵蓋的公司必須在全球範圍內獲得至少7.5 億歐元的年收入,並且至少有2,000 萬加元的收入必須來自加拿大用戶。
DST 適用於2022 年1 月1 日起所獲得的收入。此外,符合資格的公司應於2025 年6 月30 日開始繳納新稅。美國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包括蘋果、Google、微軟、亞馬遜和Meta,現在都在加拿大數位服務稅的徵收範圍內。
同時,美國政府認為新的稅收法案違反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和《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等貿易協定,可能會歧視美國公司。
美國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明確表達了美國政府對數位服務稅的立場:
“美國反對歧視美國公司的單方面數位服務稅。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今天正在採取行動應對加拿大的歧視性政策。在進行這些磋商的同時,我們將繼續支持財政部參與經合組織/二十國集團(OECD/G20)的全球稅務談判,為數位服務稅的挑戰帶來全面的解決方案。
美國貿易代表目前正在與加拿大政府進行緊急討論,以在嚴格的75 天時限內解決這一問題。如果這些努力被證明是不成功的,美國將根據《美國與加拿大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協定》(USMCA)要求一個爭端解決小組來解決這個問題。
美國政府也採取了一些反制措施,例如對通過類似立法的國家徵收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