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蘋果公司暫緩發表Apple Intelligence等產品與功能表達不滿
歐盟執行長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蘋果公司拒絕在歐盟推出Apple Intelligence系統或iPhone 螢幕鏡像功能,是對該公司反競爭行為的”驚人宣告”。
2024 年6 月21 日,蘋果宣布不會向歐盟用戶發表Apple Intelligence 或iPhone Mirroring。當時,蘋果表示”致力於與歐盟委員會合作”推出這些功能,但由於歐盟《數位市場法》(DMA)的要求,蘋果公司有安全方面的顧慮。
歐盟沒有立即公開回應。不過,歐盟反壟斷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洲論壇”(Forum Europa)會議上接受采訪時被直接問及此事。
維斯塔格說:”因此,蘋果公司表示,他們不會在IRS 環境下推出新的啟用功能,他們說他們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在歐洲有義務這樣做。他們在歐洲承擔的義務是開放競爭,這也是DMA 的縮寫。
她繼續說:”我覺得這非常有趣,他們說我們現在將在沒有義務促進競爭的地方部署人工智慧。我認為這是最令人震驚的一種公開聲明,他們100%知道這是另一種剝奪競爭的方式,而他們在這方面已經有了一個據點。
這只是維斯塔格在問答環節中的一個簡短回答,她並沒有被追問任何細節。這也不是一個資訊靈通的論壇,因為主持人在回答觀眾的問題時,很難理解什麼是Apple Intelligence,也很難理解「圍牆花園」這個詞。
在回應中,維斯塔格似乎忽略了一個事實,即蘋果已經明確表示希望將這些功能引入該地區。蘋果在公告中表示,它”極有動力”將這些功能引入歐盟,但DMA 包括”監管不確定性”。
“具體而言,我們擔心DMA 的互通性要求可能會迫使我們以危及用戶隱私和資料安全的方式損害產品的完整性,”蘋果公司表示。 “我們致力於與歐盟委員會合作,試圖找到一種解決方案,使我們能夠在不損害歐盟客戶安全的情況下向他們提供這些功能。”
例如,蘋果的iPhone 鏡像似乎使用了設備認證技術。這很複雜,但本質上意味著Mac 和iPhone 都能準確地知道連接雙方使用的是什麼設備,並根據生物辨識技術或密碼來確定使用者的身份。 DMA 要求蘋果必須將其與Android系統相容,而這正是蘋果的安全疑慮所在。
那麼,蘋果只在iPhone 上提供Apple Intelligence 也會對DMA 產生影響,因為它只能在蘋果裝置上使用。從蘋果公司先前的聲明中可以看出,蘋果一直在就其對DMA 的回應與歐盟進行合作,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合作將繼續下去。
根據DMA 的規定,不存在蘋果必須向歐盟提供與美國相同功能的等效要求,反之亦然。因此,維斯塔格可以說她不喜歡這樣,但目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迫使蘋果改變他們的做法。
不過,歐盟也另外告知蘋果公司,它認為該公司未能遵守《數位市場管理法》的規定,並採取了合規措施。維斯塔格先前表示,歐盟對蘋果公司存在”嚴重問題”,並將繼續調查包括反競爭行為在內的關切。
在歐盟宣布違規行為的初步調查結果之前,蘋果因涉嫌偏袒自己的Apple Music服務而不是更成功的競爭對手Spotify,被歐盟決定罰款20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