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指責蘋果違反歐盟競賽規則
布魯塞爾指責蘋果在應用程式商店中扼殺競爭,這是歐盟監管機構首次對一家大型科技集團使用新的數位規則。 歐盟委員會的監管行動屬於《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的範疇,該法的嚴格規定旨在打破大型科技平台的主導地位,幫助新創公司。
英國《金融時報》本月首次報導了針對蘋果的行動。 如果罪名成立,蘋果將面臨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收入10% 的罰款。歐盟表示,如果再犯不改,罰金可增加至20%。 委員會的初步調查結果必須在3 月開始正式調查後的一年內完成。
歐盟內部市場專員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說:”蘋果公司的新口號應該是’與眾不同’。今天,我們採取進一步措施,確保蘋果公司遵守DMA 規則。”
該集團的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週一也宣布,它正在調查蘋果的開發者費用是否違反了該集團的規定。 這些費用包括每次下載50 美分的費用,如果應用程式的使用人數超過100 萬,公司就必須支付這筆費用。
作為調查開發者費用的一部分,布魯塞爾表示正在調查蘋果是否對用戶下載和安裝其他應用程式商店施加了過多限制。 布魯塞爾的監管機構擔心蘋果公司會限制開發者”自由引導客戶”的能力。
蘋果公司對此回應,它”根據開發者和歐盟委員會的反饋意見,做出了一系列修改,以符合DMA 的規定。我們確信我們的計劃符合法律規定,並估計99% 以上的開發者將根據我們制定的新商業條款向蘋果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費用。競爭的擔憂。週五,這家科技巨頭表示,由於新的技術規則帶來的不確定性,它將推遲在歐盟的iPhone 手機上推出人工智慧功能。
蘋果一直受到歐盟監管機構越來越大的壓力。今年,該公司因扼殺競爭對手音樂串流服務的競爭而被罰款18 億歐元。蘋果公司正在歐盟法院對罰款提出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