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限制對華AI和晶片投資165頁新規明確技術範疇、交易分類
美國財政部在官網發布了165頁的《建議規則制定公告》(NPRM)草案,以限制美國人在中國半導體和微電子、量子資訊科技以及人工智慧等領域投資。
▲NPRM草案發佈公告
NPRM是對拜登政府2023年8月發布的《關於處理美國在受關注國家的特定國家安全技術及產品領域投資的行政命令》(《對外投資令》)的細化規定,該命令當時就提出對中國進行這幾項投資限制。
NPRM詳細列出了實施《對外投資令》的擬議法規,介紹了該計劃的關鍵內容和要點,包括:
1、美國人在涉及相關交易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包括通知美國財政部,不參與被禁止交易,盡職調查、自願披露、及時回應詢問和提供所需文件等。
2.交易及例外交易的分類:交易包括可通知交易(需向美國財政部提交通知)、被禁止交易(被明確禁止參與涉及某些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特別嚴重威脅的技術和產品的交易) ,例外交易涉及公開交易證券的投資、投資公司發行的證券、有限合夥人投資、全面收購、公司內部交易、特定國家的交易、違約或類似條件的投票權收購、國家利益豁免等。
3.技術規範,明確在半導體和微電子、量子資訊技術、人工智慧等領域中哪些技術和產品屬於該計劃的範圍:例如,在半導體和微電子領域,涉及採用16/14nm或更小的生產技術節點的積體電路,有128層或更多層的高性能NAND記憶體積體電路等;在量子資訊技術領域,涉及量子電腦的開發或生產,以及生產量子電腦所需的關鍵元件,量子感測平台,量子網路或量子通訊系統等;在人工智慧領域,涉及專為軍事最終用途設計的AI系統,使用大量運算能力訓練的AI系統等。
4.美國人需要提供給財政部的資訊:包括聯絡資訊、交易後組織架構圖、交易商業理由、交易狀態、交易總價值、股權資訊、被覆蓋海外實體資訊及被覆蓋活動等。
5、美國公民在交易前所需進行的合理、勤勉調查的標準:包括投資目標或相關方的詢問、合約性聲明或保證、獲取非公開資訊所做的努力等。
6、哪些行為將被視為違反擬議規則,以及相應的處罰措施:如進行被禁止交易、未履行要求、虛假陳述和隱瞞事實等,對於故意違反、企圖違反、共謀違反或導致違反IEEPA或本部分規定的個人,被定罪後可能會被處以不超過100萬美元的罰款,或(如果是自然人)被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併罰。美國財政部可採取行動追收未支付的罰款、使生效日期之後進行的任何被禁止的交易無效、作廢或強制撤資。
美國財政部將在今年8月4日後發布最終實施條例,並確定該計畫的生效日期。
▲NPRM草案文件首頁截圖
對於應通知的交易和其他應通知活動,NPRM提出:「美國人應通知財政部進行應通知的交易。美國人應通知財政部其受控外國實體進行的應通知的交易。美國人應在交易完成後30天內通知財政部,如果他們在交易完成後得知該交易屬於受關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