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車友會追尾,又可以把AEB拎出來罵了?
最近的理想很不理想,因為財報表現不佳啟動員工優化計劃,結果裁到大動脈連夜召回工程師,成為車圈笑料。緊接著上週末,理想汕頭車友會組織聚會,車隊又在路上發生了連續追撞。影片畫面顯示,部分車輛尾廂、前臉被撞爛,五台車如同洩了氣的貪吃蛇一樣等待救援。
圖源:小紅書部落客@名車互聯
理想智慧駕駛產品負責人火速回應,事故原因是雨天路滑,車距太近,並表示車隊均未開啟輔助駕駛功能。由於頭車減速煞車停,尾部一輛車車速較高,較近的跟車距離最終導致事故發生,最後還強調了一句:
碰撞前車輛都觸發了AEB功能。
讀了半天,矽基君才搞懂這句話的意思:官方想說的大概是因為觸發了AEB,才讓事故不嚴重。
AEB用「當紅炸子雞」形容一點也不過分,去年餘承東舌戰何小鵬一事,想必矽友們還有印象,今年AEB的熱度可以說非但沒有降溫,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架勢。
就像這次, 儘管有人認為車友會活動事故可以理解,但也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這分明就是AEB失靈的鍋子。
更有直擊靈魂的拷問,車速不快為什麼AEB沒煞車停,既然觸發了AEB,為何車前臉還撞得這麼慘?
這不是理想第一次陷入AEB爭議,去年5月,四川甘孜的時先生駕駛一輛理想L7在路上正常行駛,突然車速從80km/h減到20km/h左右,原因竟是智駕系統把廣告牌中的蘇炳添當成了真人。
特斯拉、長安深藍等也曾被爆出類似的幽靈煞車事故。早在2021年,特斯拉就曾因幽靈煞車被數名北美車主投訴,2022年11月,一輛特斯拉在舊金山海灣大橋的高速路隧道中急煞車,致8輛車連續追撞。
也有長安深藍SL03車主表示之前經過井蓋,車輛突然煞車停,可能是「系統錯判成障礙物了」。
AEB誤觸發時有發生,而觸發不及時或系統壓根沒介入的情況同樣存在。
之前易車做了一場AEB測試,在40km/h的行駛速度下,小米SU7三次將假人撞飛,小米SU7開啟OTA升級後,易車又做了一輪測試,在52km/h、68km /h的時速下,小米SU7面對行人鬼探頭可以及時煞車停,但72km/h依舊失敗。
AEB全名為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即自動緊急煞車系統,本質上是一種汽車主動安全技術,即便不開啟輔助駕駛,也能自動觸發。
AEB主要由感知系統、判斷決策系統、煞車系統等所構成,執行起來可分為FCW(前碰撞預警)及EBA(緊急煞車輔助)兩個功能。簡單說,當車身感應器偵測到前方有危險障礙物,智駕系統會先計算出車與障礙物的距離。
因此AEB觸發過程大致分為兩個階段:
1.障礙物較遠時:先進行FCW提醒,以便司機及早煞車;
2.當障礙物較近時,即使駕駛沒有踩煞車或煞車不充分,EBA也能緊急減速煞車。
因此理論狀況下,一套完美的AEB系統應該做到「讓車子剛好停在障礙物前」。
這就有兩個困難:一是AEB如何判斷不介入煞車就一定會發生事故,二是到底要降低多少車速才能剛好停在障礙物前不遠不近的距離。
AEB從觸發到判斷的時間,往往很短,例如理想AEB系統是在碰撞發生前2-3秒內做出決策,決定是否煞車。
數據顯示,一輛60km/h時速行駛的汽車,反應距離在25m左右,煞車停距離大約是20m,還得是乾燥路面,如果路面濕滑,煞車距離會相應增加,但若車距過近,即便觸發了AEB,最多只能減緩碰撞。
此次理想追撞或許就基於類似情況。
除去天氣、路面等客觀因素,避免不必要的誤觸和漏檢、漏煞車其實一直是AEB的重要課題。
早期的AEB系統以單毫米波雷達為主,通常只能在30km/h左右的時速下觸發,但這套系統對靜止物體和行人的識別不夠準確,容易漏報,另外因為毫米波雷達無法穿透金屬導體,地面的井蓋都會被認定為障礙物。
到現在,主流技術路線演變成了攝影機和毫米波雷達的融合方案,AEB的觸發速度上限也提升到了60km/h。
2023 E-NCAP測試場景
2023年理想在L7首次推出融合光達的AEB方案,將最高煞車停時速提高到80km/h,之後問界新M7發布,宣稱可在90km/h下完成緊急制動,甚至現在一些新車將120kph下實現緊急煞車當作宣傳賣點。
而事實就像矽友們看到的,AEB常常因為不夠成熟而備受爭議。
在某種程度上,這與感測器配置有關,拿融合光達的AEB系統來說,白天光線條件較好, AEB以攝影機為主感測器,雷射雷達和毫米波雷達參與感知;而在夜間條件下,則以光達為主,其他感測器參與校驗。
但由於感測器的長短板有所區別,其他ADAS功能面臨的感知問題AEB一樣要面對。
最後是系統靈敏度的標定,拿小鵬G9和問界M5智駕版的用戶手冊來看,小鵬是“系統會稍遲啟動,避免沒必要的介入發生”,問界是“自動緊急制動可能會誤觸發,導致車輛在行進中突然煞車」。
業界一直流傳著一個觀點,認為AEB標定應該做得保守一些,寧可不剎也不能亂剎,防止部分消費者當成萬用煞車。
試想一下,當你開著一輛高靈敏度標定的車上路,路況複雜些,兩輪車再多一些,誤觸發AEB也許不可避免。萬一高速公路突然急煞車,不僅可能造成後車追尾,駕駛本人也可能面臨骨折的風險。
當然也不能排除遇到危急狀況,AEB成為生命財產安全的最後一道保險,具體選擇還要看車企自己的策略。
小鵬G9(左)與問界M5智駕版(右)手冊
總之,關於誤觸與漏檢之間的平衡,至今沒有一家車企可以真正做到,AEB並非萬能,沒辦法100%避免碰撞事故的發生,何況國內乘用車還沒有強制標配AEB的規定。
如果AEB也能像安全帶一樣成為標配,那時出啥事再甩鍋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