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四個州加入美國司法部對蘋果公司的反壟斷訴訟案
美國司法部在其針對蘋果公司的有爭議的反壟斷綜合訴訟案中獲得了更多的支持,目前共同原告已增至20 家。在6 月11 日提交的修訂申訴中,新增的四個州分別是印第安納州、麻薩諸塞州、內華達州和華盛頓州。除了新增的州之外,修改後的文件沒有包含其他資訊。
司法部反壟斷司助理司法部長喬納森-坎特(Jonathan Kanter)在聲明中說:”我們歡迎印第安納州、馬薩諸塞州、內華達州和華盛頓州加入我們現有的聯盟,共同恢復被蘋果壟斷的智慧型手機市場的競爭。 我們期待與我們的州合作夥伴一起就這一重要案件提起訴訟,為消費者、應用程式開發商、配件製造商和美國公眾帶來競爭的好處。
經過多年的猜測和傳言,美國司法部於3 月21 日正式宣布確認將以反壟斷為由起訴蘋果公司。美國對蘋果公司的訴訟涉及多個問題,幾乎涵蓋了蘋果公司業務營運的方方面面。
美國司法部稱,蘋果公司在五個方面違反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第二條。
- 應用程式商店對”超級應用程式”的限制,從而限制了第三方應用程式的成長
- 雲端串流服務受到蘋果的限制,尤其是遊戲串流服務
- 排除跨平台資訊應用,迫使人們繼續購買iPhone 來維持資訊服務
- 透過限制使用軟體和硬體功能,削弱非蘋果智慧手錶的功能
- 限制數位錢包,防止第三方使用近場通信
在有關該事件的新聞發布會上,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抱怨App Store 收取30% 的費用、第三方配件的體驗下降,並將”資訊”作為訴訟的重要部分。根據這份聲明,我們不清楚美國方面是否了解RCS 即將登陸”信息”,是否理解”信息”利用SMS 標準與非iPhone 設備連接的局限性,或者是否知道App Store 上的收費結構並非全面30%- -而且對小型開發者是免費的。
據蘋果公司稱,司法部以《謝爾曼法》第2 條為由提起反壟斷訴訟,只有證明三項具體指控成立,才能”通過訴狀”。蘋果表示,司法部必須證明該公司:
- 相關市場中的壟斷力量
- 有反競爭行為
- 它產生了反競爭影響
蘋果隨後表示,司法部指控其實施了限制措施,但蘋果未能證明這些限制措施產生了反競爭效果。蘋果公司”面臨著來自實力雄厚的競爭對手的激烈競爭”,不具備”確立或推斷市場支配力所需的市場份額”。
因此,蘋果要求法院駁回此案。但蘋果也進一步指責司法部試圖改變反壟斷法。
如果蘋果公司的駁回動議未獲支持,司法部的案件將繼續進行,並進入全面聽證階段。具體日期仍由法院決定。
預計七月底將對駁回動議做出裁決。無論裁決結果如何,預計審判後無論雙方結果如何都會提出上訴,因此此案在數年內都不太可能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