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將對線上串流媒體公司徵稅以資助當地廣播公司
串流媒體市場上的大公司賺取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也迫使用戶忍受全球範圍內無休止的漲價循環。加拿大當局決定將這項基本上不受監管的業務中的一小部分轉化為資助本地傳統媒體節目製作的機會。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正在對線上串流服務徵收新稅,要求Netflix、亞馬遜和其他大公司將其加拿大收入的5%貢獻給當地廣播系統。這項稅收是最近批准的《線上串流媒體法案》(OSA)的一部分,旨在使加拿大的廣播框架現代化。
這項5% 的收費將於9 月生效,預計每年將產生約2 億美元的收入。視訊和音樂串流服務都必須繳納新稅,但年收入低於2500 萬美元的公司可以免稅。有聲書、播客、電玩遊戲和用戶生成內容網路等其他線上服務將被排除在外,這意味著YouTube 無需繳稅。
加拿大廣播與電視委員會表示,每年徵收的約2 億加元將用於加拿大廣播系統中”急需的領域”。這些領域包括地方新聞、廣播和電視台、法語內容、原住民內容、官方承認的少數族群等。對於有意直接資助和支持加拿大電視製作的串流媒體公司,CRTC 預計將提供”一定的靈活性”。
加拿大廣播和電信行業監管機構強調了《OSA》所遵循的公開方法,該法案是在收到360 多份”詳細意見書”並與120 多個團體舉行了為期三週的公開聽證會之後獲得批准的。 CRTC 表示,對串流媒體公司在加拿大的收入徵收5% 的稅是基於這些公開記錄。
雖然加拿大監管機構對新收費表示歡迎,但代表串流媒體產業的貿易組織卻並不高興。美國電影協會(其成員包括迪士尼和Netflix)指出,OSA 和5% 的稅收是幾十年來圍繞有線電視公司設計的”歧視性”監管方法的一部分。
加拿大音樂協會說,現在全球串流媒體公司將更難與加拿大創作者建立直接合作關係,並認為加拿大廣播電視委員會沒有適當考慮串流媒體公司已經對加拿大內容產業做出的”重大貢獻」。代表音樂串流媒體公司的數位媒體協會(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也認為新稅收是一種歧視性做法,是公然的保護主義,企圖為加拿大廣播電台爭取免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