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交通部新規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延誤或重大變更時迅速退還機票款
美國交通部(DOT)最終確定了相關規定,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延誤或有重大變更時迅速向乘客退款。無論乘客取消航班的原因是什麼,航空公司都必須以現金或原支付方式向乘客償還。或者,乘客可以自行選擇接受旅行積分、其他類型的交通工具或航空公司提供的其他航班。
如果乘客的航班行程發生”重大變更”,而他們又不接受航空公司的替代旅行方案,航空公司也必須向乘客退款。具體來說,這意味著如果國內航班的到達或起飛時間改變了3 個小時或更長時間,或者國際航班的到達或起飛時間改變了6 個小時,受影響的乘客就可以獲得退款。該政策也適用於其他一些情況,如出發或到達機場發生變化。
如果付費托運的行李嚴重延誤,航空公司還必須退還行李費,但乘客必須先提交行李處理不當報告,如果在國內航班到達登機口後12 小時內或國際航班到達登機口後15-30小時內沒有收到行李,就將獲得退款。如果航空公司沒有提供支付的機上額外服務,例如座位分配、Wi-Fi 和娛樂服務,則乘客也可以要求退款。
交通也宣布將要求航空公司在乘客購票前披露托運行李和取消預訂等附加費用。
美國運輸部長Pete Buttigieg 在聲明中說:「航空公司應該相互競爭,以確保乘客的業務,而不是看誰能收取最多的意外費用。美國交通部的新規定將透過讓航空公司對客戶透明負責,每年為乘客節省超過5 億美元的不必要或意外費用。
交通部將在未來6 到12 個月內開始實施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