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遭施普林格和其他媒體集團起訴原告索賠23億美元
Alphabet旗下的Google公司本週三遭到包括Axel Springer 和Schibsted 在內的32 家媒體集團21 億歐元(23 億美元)的起訴,稱該公司在數位廣告方面的做法給他們造成了損失。
該集團的成員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匈牙利、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西班牙和瑞典的出版商。
相關媒體公司的律師Geradin Partners 和Stek 發表聲明稱:”Google的不當行為直接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給相關媒體公司造成了損失。如果沒有谷歌濫用其支配地位,媒體公司本可以從廣告中獲得更高的收入,並支付更低的廣告技術服務費。最重要的是,這些資金本可以重新投入到加強歐洲媒體格局的建設中去。”
他們引用法國競爭管理機構2021 年對Google廣告科技業務罰款2.2 億歐元以及歐盟委員會去年的指控來支持他們的集團主張。
Google去年表示,不同意歐盟對其廣告科技業務的反壟斷指控,因為Google既參與了供應鏈的買方,也參與了供應鏈的賣方。
近年來,世界各地的出版商都對大科技公司在廣告領域日益增強的主導地位感到遺憾,因為他們的營收份額正在下降。據分析師稱,Google是全球最主要的數位廣告平台。
該集團表示,他們之所以向荷蘭法院提起訴訟,是因為荷蘭作為歐洲反壟斷損害賠償索賠的主要司法管轄區享有盛譽,同時也是為了避免在歐洲不同國家進行多重索賠。
該集團的其他成員包括奧地利的Krone、比利時的DPG Media 和Mediahuis、丹麥的TV2 Danmark A/S、芬蘭的Sanoma、波蘭的Agora、西班牙的Prensa Iberica 和瑞士的Ring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