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根據《數位服務法》對TikTok 發起正式調查
歐盟委員會已啟動正式程序,評估TikTok 是否在未成年人保護、廣告透明度、研究人員資料存取以及成癮性設計和有害內容風險管理等方面違反了《數位服務法》(DSA)。根據迄今為止進行的初步調查,包括對TikTok 於2023 年9 月發送的風險評估報告的分析,以及TikTok 對委員會正式資訊請求(關於非法內容、未成年人保護和資料存取)的答复,委員會決定根據《數位服務法》作出上述決定。
調查工作將重點放在以下領域:
- TikTok 系統的設計(包括演算法系統)可能會刺激行為上癮和/或產生所謂的”兔子洞效應”,從實際或可預見的負面影響的角度來看,遵守與評估和減輕系統風險有關的DSA 義務。需要進行此類評估,以應對行使個人身心健康基本權利、尊重兒童權利的潛在風險及其對激進化進程的影響。此外,在這方面採取的緩解措施,特別是TikTok 為防止未成年人存取不適當內容而使用的年齡驗證工具,可能並不合理、不相稱和不有效;
- 遵守《每日生活服務協議》規定的義務,採取適當和適度的措施,確保未成年人享有高水準的隱私、安全和保障,特別是在作為其推薦系統設計和運作一部分的未成年人默認隱私設定方面;
- 履行DSA 義務,為TikTok上展示的廣告提供可搜尋的可靠資源庫;
- TikTok 為提高其平台透明度而採取的措施。調查涉及在按照《數位版權法》第40 條規定允許研究人員存取TikTok 公開資料方面涉嫌存在的缺陷。
“保護未成年人是DSA 的首要執法重點。”歐盟專員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在文件中說:”作為一個覆蓋數百萬兒童和青少年的平台,TikTok 必須完全遵守《數字安全法》,並在保護未成年人上網方面發揮特殊作用。”
這是繼Elon Musk 的社群媒體平台X 之後,DSA 進行的第二次調查。如果被認定違反DSA 規則,Tik Tok 將面臨高達全球營業額6% 的罰款。
閱讀歐委會新聞稿全文: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4_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