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歐委會與蘋果反悔支持RCS毫無關係一切都是為了滿足中國監管
前天,歐盟委員會通過決定,結束了2023 年9 月5 日根據《數位市場法》(DMA)發起的四項市場調查,認定蘋果和微軟不應被指定為以下核心平台服務的守門人:蘋果的資訊服務iMessage、微軟的線上搜尋引擎Bing、網頁瀏覽器Edge 和線上廣告服務Microsoft Advertising。
這些決定結束了委員會在蘋果和微軟於2023 年7 月通知符合量化門檻的核心平台服務後開始的調查。這些被通知的服務中也包括今天的決定所涉及的四項服務。在提交通知的同時,蘋果和微軟也提交了所謂的”反駁”論據,解釋了為什麼儘管這四項核心平台服務達到了量化閾值,但它們認為這四項服務不應被視為網關。
自9 月初以來,外界就已經得到了歐委會非常明顯的暗示,即iMessage 和必應將被視為不受”守門人”身份限制,因此也不受DMA 限制。現在,這成了官方消息。
但在11 月,當蘋果公司改變方向,宣布將支持RCS 消息標準時,許多蘋果的批評者/歐盟支持者簡單地推測,蘋果在RCS 問題上的改變是歐盟監管力度的結果。這毫無道理可言,只能說明他們對過度熱心的政府監管與自然的市場力量相比的正義性抱持著一種非理性的、甚至可以說是狂熱的信念。首先,它在時間上就說不通:歐盟在9 月份放出風聲,iMessage 將不會被視為守門員–這一決定已在本周正式公佈–但不知何故,蘋果卻在11 月份宣布”明年”支援RCS?
其次,DMA 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到”RCS”,就是字面上的沒有提到。 DMA 中有關於資訊平台”互通性”的規定,但這只是某種幻想世界,在這個幻想世界中,iMessage、WhatsApp、Instagram 私訊和Facebook Messenger 等不同平台可能被迫允許在平台間交換訊息,同時保持端對端加密,並開放給Signal 等後起之秀。 RCS 不是資訊平台之間的互通協定。 RCS 本身就是一個資訊平台–在其標準中不提供任何加密,而且由手機運營商控制,RCS 只是SMS 的一個稍好的替代品。
歐盟委員會迫使蘋果改變了對RCS 的看法,這種假設出乎意料地普遍存在,但這只是一種懶惰的想法:蘋果多年來一直表示不想支持RCS(事實);DMA 正在對蘋果公司實施新法規,迫使其做一些蘋果公司不想做的事情(事實);因此是DMA 迫使蘋果公司改變了對RCS 的看法(荒謬的結論)。
iMessage 並不是帶有藍色氣泡和更高解析度附件的簡訊。 iMessage是一個完全獨立的資訊平台,為蘋果設備用戶提供免費服務,並為Mac、iPad 和Vision 提供功能齊全的用戶端。你可以使用手機號碼作為iMessage 的主要唯一標識符,但也可以使用iCloud 帳戶中的任何電子郵件地址。與基於運營商的SMS 或RCS 訊息無關的其他平台也使用電話號碼作為標識符,例如Signal 和WhatsApp,但iMessage 在眾多流行服務中獨樹一幟,允許你在沒有手機或電話號碼的情況下使用它。
RCS 與SMS 類似,要使用它必須有一部手機,必須有一張蜂窩運營商的啟動SIM 卡,而且只能用這部手機來使用RCS。你可能會說:”嘿,等等,我在iPad 和Mac 的信息應用中收發短信,而不僅僅是iPhone。但這只是蘋果公司巧妙的程序帶來的改變而已。用戶在iPad、Mac 或Vision Pro 上收發的每一條綠色短信都是透過iPhone 發送和接收的。訊息”只是在你的多台設備之間施展了”它就是好用”的魔法,讓你覺得其他設備可以充當真正的SMS 客戶端設備。關閉iPhone 的電源,然後嘗試從其他蘋果設備發送或接收簡訊是行不通的,也不可能行得通,因為SMS 是一種電話運營商協議。 RCS 在這方面也完全一樣,使用者需要一部手機來使用RCS。使用iMessage 則不需要手機。
因此,即使iMessage被歐盟委員會認定為”守門員”資訊平台(其實不是),在iPhone”資訊”應用中添加RCS 支援對DMA 合規性也沒有絲毫影響。 “資訊”應用程式是多個資訊平台(簡訊和iMessage)的客戶端。 DMA 可能適用於iMessage 平台。在iPhone 的”訊息”應用程式中加入對RCS 的支持,與WhatsApp 和Facebook Messenger 等非蜂窩”守門」資訊平台的互通性不會有任何區別。
但為什麼蘋果會對支持RCS 的計畫進行180°大轉彎呢?這一點誰也說不清楚,不過根據過去幾個月的觀察,蘋果公司前幾個月的表態其實是被逼無奈,不過是被中國逼的,而不是被歐盟逼的。
中國電信業者多年來一直是RCS 的支持者,去年,中國政府開始將新的5G 設備必須支援RCS 才能獲得認證的規定寫入法律。 (令人震驚的是,中國政府似乎並不擔心RCS標準沒有加密規定。所有的消息來源都說了同樣的話:iOS 支持RCS 完全是為了中國。)
蘋果寧願繼續無視RCS,理由是他們既不想支持任何新的非E2EE 協議,也不想支持任何新的由運營商控制的協議(無論是否加密)。但當中國方面說設備製造商必須跳級才能在中國銷售產品時,蘋果會問:”跳多高?”
與歐盟不同,中國似乎知道如何起草有效的法規來實現特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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