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調查統計發現80%的網紅沒有適當揭露廣告訊息
網紅生產的內容是年輕人現在的主要精神食糧,因此他們已成為廣告商的重要管道,廣告商在他們身上花費了大量資金。多年來,推廣產品的”影響者”的可信度一直是個眾所周知的問題,但歐盟最近公佈了這一問題的嚴重程度。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一項新研究,大多數社群媒體影響者沒有充分揭露其內容是否為付費廣告。在歐盟準備頒布包括新透明度規則在內的立法之際,這項分析提供了一個令人擔憂的社群媒體現狀快照。
影響者透過向受眾提供與他們所關心的事物相關的資訊和娛樂內容而聲名鵲起,但他們製作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由試圖向其追隨者銷售產品的公司贊助的。廣告商花費數十億美元請最成功的影響者代言。此外,許多”有影響力的人”透過直接銷售商品賺錢,這也是歐盟試圖監管的行為之一。
現行法律要求Instagram、TikTok、YouTube、Facebook、X(前Twitter)和Snapchat 等最大平台上的影響者明確說明他們何時在做廣告。此外,直接銷售產品的人必須遵守歐洲貿易法規。2 月17 日《數位服務法》頒布後,這些規定將適用於所有線上平台。
歐盟委員會和24 個國家的消費者保護機構在準備實施DSA 時,對576 名有影響力的人在社群媒體上發布的貼文進行了篩選。他們發現,有相當一部分人在推廣自己或其他品牌時,並沒有適當地揭露其貼文的商業性質。
最值得注意的發現是,雖然97% 的影響者發布了產品或服務廣告,但只有20% 的影響者始終以符合歐盟標準的方式澄清了哪些貼文是廣告。超過四分之三的影響者從事通常僅限於註冊貿易商才能從事的活動,例如經營網站銷售產品,但只有36% 的影響者在國家層級註冊為貿易商。
許多對廣告進行標註的影響者的做法有些含糊不清。他們大多只在影片的一部分顯示廣告揭露,或要求觀眾額外點擊才能看到。此外,網紅通常將其貼文稱為合作或夥伴關係,而不是廣告,或僅僅感謝合作品牌。
根據委員會的調查結果,計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對358 名影響者進行調查。相關國家的當局將要求被曝光的影響者遵守新規則,但目前還不清楚這些措施將如何涉及平台,也不清楚這些平台將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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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4_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