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洗錢案判決日期延後至4月30日
根據美國西雅圖聯邦法院週一發布的通知,幣安創始人趙長鵬涉嫌洗錢案件的刑事判決已被推遲至4月30日。該通知並沒有解釋為何對趙長鵬的判決會延遲兩個月。去年11月21日,趙長鵬承認未能在幣安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畫。
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同意辭去幣安CEO的職務,並個人支付了5000萬美元的罰款。他在繳納了1.75億美元的保釋金後被釋放,但被禁止在判決之前離開美國。
美國聯邦量刑指南建議對趙判處最高18個月的監禁,但據報道檢察官已經考慮要求更嚴厲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