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子經歷2次死刑靜脈注射失敗後即將執行首例氮氣處決
美國,乃至世界上第一例氮氣死刑,將在2024年1月25日執行。第一個嘗試的人,是59歲的美國罪犯史密斯(Kenneth Eugene Smith),一個看似被上天眷顧,實則命運多舛的男子。因為他已經經歷過一次注射死刑,但當時失敗了,他幸運地存活了下來。
如今,他即將面臨第二次處決,而且這次他換了一個“死法”,使用氮氣死刑。
作為一名罪犯,被處以極刑,也算是罪有應得,不值得同情,但史密斯的情況比較特殊。
這次他即將經歷的氮氣處決,可以說,他是第一個用這種方式處決的人,而且,這種方式被認為極度殘忍,在美國,大多數動物安樂死都不允許使用這種方式,原因則是「窒息過程對某些動物來說太殘忍了」。
一向在意人道的國家,為何一定要推行氮氣死刑?那氮氣死刑真的會讓人痛苦死去嗎?
二次進入死刑牢房的男人
1988年,阿拉巴馬州科爾伯特縣的一名女子伊莉莎白被謀殺,警方經過調查發現,伊莉莎白是被丈夫僱用兇殺的,她丈夫陷入經濟危機,企圖殺死伊莉莎白騙取大額保險。
僱用兇的殺手有2名,史密斯就是其一,酬勞則是1000美元。和史密斯同行犯罪的還有另一個殺手約翰,以及他們的介紹人(中介)比利。
事情敗露後,伊莉莎白丈夫自我了結了,中間人比利被判終身監禁(已經死亡),殺手約翰則在2010年6月執行注射死刑。
而史密斯的定罪過程一波多折:
一審的時候,陪審團提出量刑建議,法官不同意將其定為死刑,隨後史密斯上訴,要求撤銷死刑;
二審,陪審團建議判處無期徒刑,法官駁回建議,支持原判死刑,史密斯再上訴。
最終結果,還是判定史密斯於2022 年11 月17 日註射死刑。
注射處決過程也是非常戲劇化,7點57分,史密斯和妻子通完電話後,後被帶進行刑室,被固定在輪床上。
此後不久,法院受理了史密斯本人的暫緩執行死刑的請求(之前已申請,延後受理),於是將處決叫停了。
當時的史密斯並沒有回到囚室,而是在行刑室的輪床上躺了近4個小時。
在晚上10點:20分的時候,最後法院還是決定執行死刑,於是執行人員著手準備注射。
然而,執行人員努力了一個多小時,嘗試了手臂鎖骨等多處靜脈,甚至還將其頭朝下倒置,都沒有成功將針扎進他的血管。
11:20,此時,處決的最後期限已經到了,於是史密斯的死刑執行宣告失敗,第一次死刑被取消了。
很多人覺得史密斯大難不死是幸運的,但這其中的折磨,只有他自己清楚,為此他還起訴了這種執行方式。
第一次處決失敗後,史密斯出現多種症狀,噁心、失眠、焦慮、憂鬱,隨後醫生確認他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史密斯表示:自己一直無法入睡,還反覆做惡夢,身體暴瘦,感覺自己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在惡化。
如今又要第二次進入這個刑室,一個常出現在惡夢裡的房間,好像受虐者重新回到當初被傷害的地方,恐怖至極。
他也表示:當遇到像自己這樣的困境時,這個國家是不存在憐憫的!尤其是像這樣未經檢測的氮氣死刑,我就像個實驗的白老鼠。
受爭議的氮氣死刑
最早決定用氮氣處決犯人,是美國的俄克拉荷馬州,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氮氣比其他藥物成本便宜,也更容易取得。
從創立這個想法,到決定實施,整個過程是很倉促且不科學的。
2014年,身居要職的Mike Christian觀看了一個紀錄片,裡面就有吸入氮氣的片段,於是他的內心有了初步的想法。
為了驗證自己的想法是否可行,他還和自己曾經擔任總檢察長的高中好友商量了一下,隨後藉助另外2名非洲科學家,合力編寫了一份關於氮氣的報告。
據說他們撰寫這份報告只花了3小時,而報告的依據主要來自1963年和1977年發布的文章。
2015年4月,俄克拉荷馬州允許氮氣窒息作為替代處決方法,2018年,由於注射藥物難以採購,於是決定正式實施氮氣死刑。隨後,密西西比州和阿拉巴馬州也將氮氣處決合法化。
不過,氮氣死刑雖然合法了,但沒有真正實施過,阿拉巴馬州的史密斯將是第一個。
由於從來沒有實施過,科學家對這種刑罰的觀點爭議很大。
支持氮氣死刑的阿拉巴馬州認為:理論上來看,氮氣死刑過程是無痛的。
他們認為氮氣本身是無毒的,空氣中就有氮氣,氮氣死刑只是排空氧氣。
人體只要接觸純氮幾秒鐘,就會失去知覺,然後在5-15分內導致人死亡。
由於人體呼吸純氮氣,不會阻止人體呼出二氧化碳,因此有專家認為這樣不會產生窒息感,人體會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死亡。
而反對者則認為,這是一個「痛苦和屈辱」的死亡方式。
理由是2點:一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用氮氣窒息人體不會造成額外的痛苦;
二是整個裝置的設計有許多問題,吸入裝置是面罩式的,本身就有可能出現不密封的情況。
在行刑的時候,犯人掙扎,就有可能在純氮氣中混入空氣,此時呼吸的並不是純氮,而是低氧空氣。
低氧空氣會帶給犯人甚麼體驗呢?
首先,純氮死得快,低氧死得慢,無疑會造成更多的痛苦。
其次,低氧會導致噁心嘔吐,還有可能全身抽搐,這個時候,犯人如果被自己的嘔吐物窒息死亡,有辱人格,也不好看。
最重要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犯人極有可能僥倖倖存活,進入中風、癲癇發作或植物人狀態。
還有一個附加風險,那就是如果氮氣洩露,行刑室裡的其他人也有可能被殃及。
事實上,這次史密斯執行氮氣處決,同行的傑夫胡德牧師被要求籤署一份告知書,大概意思是知道自己有接觸氮氣的風險。
最後
按照計劃,史密斯第二次死刑將在25號開始執行。
前後兩次死亡執行,間隔14個月。
從人道主義來說,這確實很殘忍。
就好比,我已經做好了「伸頭一刀」的準備,但最後沒有死。關了三十幾年,我以為我能活了,沒想到還要經歷一個更痛苦的死亡方式。
罪犯雖然不值得同情,但像史密斯這樣一直徘徊在希望和絕望之間,產生的那種恐懼和焦慮,想想是殘忍的,真的是比死還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