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司抱怨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無視新的反壟斷法
歐洲一些媒體和科技公司簽署了一封信件,稱蘋果、亞馬遜、Google和微軟等科技巨頭忽視了遵守歐盟《數位市場法》的義務。簽署這封信的公司對科技巨頭沒有”與第三方進行對話,或者提出的解決方案不符合歐盟《數位市場法》(DMA)的規定”表示擔憂。
簽署者”敦促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盡其所能,確保把關人從2024 年3 月7 日起遵守《數位市場法》的文字和精神”。
根據CNBC 報道,目前已有24 家公司簽署了這封信,包括:
- Adevinta
- Allegro
- Billiger.de
- Ceneo
- CompareGroup
- Ecosia
- Element
- Favi
- Heureka Group
- Idealo
- Kelkoo
- Ladenzeile
- Le Guide.com
- OLX
- Open-Xchange
- Panther Holding GmbH
- Preis.de
- Prisjakt
- Proton
- Qwant
- Runnea
- Schibsted
- Solute
- Vipps
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DMA)是一系列針對大型科技”守門人”的法規。任何在歐洲每月活躍用戶總數達到4,500 萬、市值至少達到750 億歐元(800 億美元)的大公司都會被貼上”守門人”的標籤。
目前,有六家公司被稱為”守門人”,包括蘋果、亞馬遜、Google、Meta、微軟和TikTok 的母公司位元組跳動。
這些法律旨在透過限制公司給予自身第一方服務的優先權來確保公平競爭。守門人應在3 月7 日前遵守相關規定。不遵守DMA 規定可能會引發歐盟調查,並可能導致”行為或結構性補救措施”。
根據DMA 的規定,作為守門人的公司必須確保公平競爭,為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提供平等的機會。例如,這意味著蘋果必須允許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和在iPhone 上側載應用程式。此外,蘋果公司還必須允許開發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而不是強制使用蘋果公司提供的支付系統。
11 月,蘋果起草了一份針對DMA 的上訴書,認為不應要求蘋果允許在其設備上使用其他應用市場,並指責歐盟對其應用商店數量的評估有誤,並澄清說它有五個應用商店,而不是一個。
今年9 月,蘋果公司獲得了DMA 的臨時豁免。該公司聲稱,其資訊服務iMessage 規模不夠大,不符合守門人服務的條件。歐盟監管機構目前正在調查DMA 是否適用於i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