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拒絕與YouTube Music合約工談判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裁定其違反了勞動法
美國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裁定,Google拒絕與一群加入工會的YouTube 音樂承包商進行談判是非法的。三人小組裁定,儘管擁有YouTube Music 的Google及其分包商Cognizant 均予以否認,但事實上,這兩家公司是奧斯汀工人的共同雇主,這些工人從事與數據相關的工作,如查找圖表演算法中的錯誤。
委員會在裁決書中寫道:”在所有重要時期,被告Cognizant 公司和Google公司都共同決定了在E. Parmer Lane 工廠僱用員工的基本僱傭條款和條件,雙方是共同雇主。”
Google與YouTube 音樂承包商的糾紛始於去年,當時Cognizant 僱用的40 名工人投票加入了Alphabet 工人工會。他們主要擔心的是,YouTube Music 要求這些小時工返回德州奧斯汀的辦公室,而不是遠距工作。這些承包商的時薪低至19 美元,其中包括許多遠距聘用的員工,他們認為,額外的托兒費和交通費意味著返回辦公室根本不可行。
對於Alphabet 旗下的Google公司來說,這種情況再熟悉不過了。早在今年11 月,NLRB 就曾對一群投票成立工會的Bard 和Search 承包商做出類似裁決,將Google和埃森哲列為聯合雇主。谷歌當時選擇對NLRB 的裁決提起上訴,如今看來也是如此: 據彭博社報道,該公司計劃在聯邦法院對這項裁決提起上訴。
美國勞資關係委員會的一項新規定於12 月生效,這將使Google這樣的公司更難辯稱自己不負責處理第三方承包商的工會工作。這項規定取代了川普時代關於聯合雇主的規定,有效地使工會更容易組織合約工和特許經營工人–這讓越來越依賴工會的大型科技公司十分懊惱。
根據新的裁決,如果Google或亞馬遜等公司對薪資、日程安排、紀律等工作條件擁有控制權,那麼它們將被視為合約工的聯合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