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針對Snap公司芬太尼致死案的訴訟可以繼續進行
洛杉磯一名法官本週裁定,一樁指責Snapchat 造成一系列青少年吸毒過量的訴訟可以繼續進行。去年,一群與服用芬太尼過量的兒童和青少年有關的家庭成員起訴Snapchat 製造商Snap,指控這家社群媒體公司為涉及芬太尼的非法毒品交易提供便利。
芬太尼是一種合成鴉片類藥物,比海洛因致命許多倍。芬太尼生產成本低廉,通常偽裝成其他物質出售,即使劑量極小也能致命。
參與訴訟的父母和家庭成員由社交媒體受害者法律中心(Social Media Victims Law Center)代理,該公司專門處理針對社交媒體公司的民事案件,目的是讓這些公司”為其對弱勢用戶造成的傷害承擔法律責任”。
這起最初於2022 年提起並於去年修訂的訴訟指控Snap 的高管們”知道Snapchat 的設計和獨特功能,包括信息消失……正在為非法麻醉品的銷售創造一個在線避風港”。
社群媒體受害者法律中心(Social Media Victims Law Center)的創始人馬修-伯格曼(Matthew P. Bergman)當時表示:「早在引起這場訴訟的致命傷害發生之前,Snap 就知道它的產品功能被毒販用來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藥物。”
Snapchat 對此進行了反駁,並指出它正在”努力工作”,與執法部門協調解決平台上的毒品交易問題。”Snapchat 的一位代表稱:”雖然我們致力於推進阻止毒販在Snapchat 上從事非法活動的工作,但我們認為原告的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存在缺陷,我們將繼續在法庭上捍衛這一立場。”
在周二的裁決中,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勞倫斯-里夫(Lawrence Riff)駁回了Snap 要求撤訴的努力。Snap曾以社群媒體應用受《通訊體面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保護為由,辯稱該案應被駁回。
“加州和第九巡迴法院明確認定,第230 條豁免權適用於有關非法毒品銷售及其有時造成的悲慘後果的傳播–這裡的情況正是如此–因為傷害來自於第三方在被告社交媒體平台上交換的內容,”Snap 的律師在去年的辯護狀中辯稱。
里夫駁回了針對Snap 的四項指控,但駁回了該公司要求駁回其他十多項指控的請求,其中包括過失和過失致人死亡。他也談到了第230 條與本案的相關性,但並未得出結論認為該法律的法律保護應完全保護Snap:
“雙方都認為法律是明確的,法律途徑也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並非如此。雙方無法共同為Snap 的社交媒體存在和活動貼標籤,這暴露了分歧的深度:”服務”、”應用程序”、”產品”、”工具”、”互動行為過程”、”平台”、”網站”、”軟體”或其他。
顯而易見的是,至少在以下兩個主要方面,法律尚無定論並處於發展狀態:(1)”第230 條”(聯邦法規)是否使Snap 免於承擔所聲稱的具體指控下的潛在法律責任; (2)通常適用於有形產品供應商的嚴格產品責任概念是否已經或現在應該延伸至Snap 的特定指控行為。”
這項解釋很可能會引起爭議,這也是法官在最近一系列案件中允許繼續進行可能因第230 條而被駁回的訴訟的最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