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鼓勵地鐵、鐵路、民航等安檢互認
交通運輸部官網消息,《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12月1日經第27次部務會議通過,現已公佈,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文點此查看)以下為部分變更內容節錄:
新規進一步完善鐵路旅客運輸各環節安全檢查工作。
完善安全檢查方式,實施安檢設備和人工檢查結合,同時增加安全檢查通道開放數量,日常旅客安全檢查等候一般不超過5分鐘。
站內中轉換乘可不再實施安全檢查、重點旅客優先檢查等規定,既加強全方位安全檢查,確保旅客進站安全,也為旅客提供便利。
鼓勵鐵路與城市軌道交通、民航、道路、水路等有序銜接,實現安檢互認,避免重複安全檢查。
此外,新規也進一步明確了禁限物品處置措施。
一是明確發現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物品時應採取先期處置措施。
二是明確發現旅客攜帶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物品,或超過規格、數量限制隨身攜帶物品時採取的措施。
三是明確鐵路運輸業者應將發現的槍枝子彈、爆炸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依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