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新規今起正式開罰:首日大量人員違規
2023年12月15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實施,設置為期半個月的宣傳勸導期。今日起,廣州交警部門正式對違反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法處罰。
根據國內媒體報道,早上8:00,有媒體到天河東路與天河路交界口直播,在40分鐘直播時間內,有超過30輛電動自行車違規行駛。
通報稱,僅今天上午,廣州交警在通行管理路段內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闖禁行780宗,違規通行橋樑、隧道127宗,限行首日有大量人員違規。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重要幹道分時段限行方案如下:
平日8時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天河東路、獵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駛。
平日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黃埔大道西(石牌東路以西)、東風東路、東風中路、東風西路(西場立交以東)行駛。
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每天8時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新港東路(會展東路至會展南一路段)、會展東路行駛。
全天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在以下道路通行:
內環路及其放射線;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過江隧道;
未設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橋樑、隧道、高架、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