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劇情輕微可不起訴、定罪免刑今日開始施行新酒駕標準一覽
《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施行。相關部門主管介紹,《意見》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標準,著力解決各地醉駕案件執法司法標準不夠統一、處理不夠均衡問題,統一行政處罰、刑事立案、起訴、量刑等標準,確保執法司法更加規範。
例如,《意見》重申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標準,明確情節顯著輕微、情節輕微以及一般不適用緩刑的具體標準和情形,規定罰金刑的起刑點和幅度。
需要注意的是,先前「酒駕新標準」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而官方進行了解讀稱,這一標準不涉及「酒醉駕」判定。
該標準規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檢驗方法,是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及品質控制的依據,不涉及“酒駕”、“醉駕」的判定閾值。
據報道,酒駕醉駕判定標準沿用的是2011年1月1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 19522-2010)中的規定。
此標準中明確飲酒後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駕是指車輛駕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 100ml的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