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裁定AI不能成為專利發明者
週三,一位美國電腦科學家在為其人工智慧系統創造的發明申請專利時敗訴,這是英國關於人工智慧是否可以擁有專利權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史蒂芬-塔勒(Stephen Thaler)希望在英國獲得兩項發明專利,他說這些發明是由他的名為DABUS 的”創造力機器”設計的。
英國智慧財產局拒絕了他的專利註冊申請,理由是發明人必須是人類或公司,而不是機器。
Thaler 向英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在周三一致駁回了他的上訴,因為根據英國專利法,”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
大衛-基欽(David Kitchin)法官在法院的書面裁決中說:”這次上訴並不涉及由人工智慧驅動的機器自主行動所產生的技術進步是否應該獲得專利這一更廣泛的問題。它也不涉及’發明人’一詞的含義是否應該擴大……以包括由人工智能驅動的機器,這些機器產生的新的非顯而易見的產品和工藝可能被認為比已知的產品和工藝更有優勢。”
Thaler的律師在聲明中說:「該判決確定了英國專利法目前完全不適合保護人工智慧機器自主產生的發明」。
Thaler今年稍早在美國輸掉了一場類似的訴訟,最高法院拒絕受理對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為其人工智慧系統創造的發明頒發專利的質疑。
律師事務所布朗-雅各布森(Browne Jacobson)的合夥人吉爾斯-帕森斯(Giles Parsons)並未參與此案,他表示,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並不令人意外。
他說:「這項裁決目前不會對專利制度產生重大影響。」這是因為,就目前而言,人工智慧是一種工具,而不是代理人。我希望這在中期內會有所改變,但我們可以在問題出現時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