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同意支付2500萬美元以了結有關家庭共享的訴訟
蘋果公司已同意支付 2500 萬美元,以了結有關其”家庭共享”功能的集體訴訟。 “家庭共享”功能可讓用戶和最多五名家庭成員共享他們購買的應用程式、音樂、電影、電視節目和書籍。該訴訟於 2019 年首次提起,聲稱”蘋果公司對使用其家庭共享功能共享訂閱應用程式的能力進行了虛假陳述”。
訴訟稱,蘋果否認其做出了任何誤導性的虛假陳述,並”否認所有不法行為指控”。和解協議指出,”蘋果公司認為,繼續為這起訴訟辯護將是沉重的負擔和昂貴的費用。蘋果公司簽訂本協議,絕不意味著承認任何過失、責任或任何形式的不當行為。 “
訴訟的法庭文件稱,蘋果在廣告中將”家庭共享”作為不支持”家庭共享”的應用程序的一個選項。
法庭文件寫道:”絕大多數基於訂閱的應用程式(在蘋果應用程式中所佔比例越來越大)都不能與指定的家庭成員共享。只有下載應用程式並設定訂閱的個人用戶才能使用這些應用程式。然而,所有或幾乎所有這些 App 都在其登錄頁面上註明了支持家庭共享的聲明,直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 “
訴訟稱,蘋果公司明知這些基於訂閱的應用程式不支援”家庭共享”,但仍然在這些應用程式上投放了”家庭共享”廣告。法庭文件還指出,”數百萬消費者下載了訂閱型應用程序,以為這些應用程序支持家庭共享,但在付款後才得知它們並不支持家庭共享”。
美國居民如果在2015 年6 月21 日至2019 年1 月30 日期間與至少另一人註冊了家庭共享群組,並在此期間從App Store 購買了一款應用程式的訂閱,則可能有資格獲得賠付。符合條件的集體成員將在本週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每位提出索賠的集體成員都有資格獲得 30 美元的賠償金,但這筆金額可能會因提出索賠的人數不同而有所變化。不過,每位集體成員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 50 美元,和解金中的 1,000 萬美元將用於支付律師費。
符合資格的集體成員可在 2024 年 3 月 1 日前提出索賠。最終批准聽證會定於 2024 年 4 月 2 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