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布電動車稅收減免擬議新規不得包含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根據法新社、路透等多家外媒12月1日報道,美國政府當天發布關於電動車稅收減免的擬議新規則,對何種電動車有資格享受稅收減免待遇進行說明,並對電動車生產商向中國或其他競爭對手國家購買電池材料作出限制。
報告聲稱,根據美國財政部等部門週五(12月1日)發布的擬議指南,為加強美國供應鏈的安全,從2024年開始,符合減免條件的電動車輛不得包含任何由「受關注的外國實體(FEOC)」製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並且從2025 年開始,符合減免條件的電動車輛不得包含任何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報道宣稱,新規則旨在落實美國《通膨削減法案》中的相關要求。法案對FEOC的定義包括所有由中國、俄羅斯或伊朗等國擁有或受其管轄的公司。如果一家公司在上述國家註冊成立,或相關國家所有權達到25%的門檻,則該公司可能會被視為FEOC。
法新社稱,發布上述指南之際,華盛頓正努力減少其電動車產業對中國的依賴。根據美國「政治新聞網」歐洲版12月1日報道,該媒體認為,美國政府這項最新「打壓中國」的行為可能會使拜登自身發展電動車產業的野心面臨風險,因為新規可能會使有資格獲得稅收減免的電動車數量減少,減緩美國汽車產業從化石燃料向新能源的過渡。
美媒稱,新的擬議規則將有幾週的公眾評論期,以聽取汽車業界領袖們的回饋,收到業界建議後,新規則有可能被修改。
自去年開始,美國陸續推出《兩黨基礎設施法案》《晶片與科學法案》《通膨削減法案》等法案,其中都包含了歧視性的電動車補貼條款,目的就是刺激美國本土新能源汽車發展,並遏止中國車企。今年8月,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洪勇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領先地位可能會讓一些國家擔憂失去自己的競爭優勢。因此,它們可能採取保護主義措施,試圖限制中國新能源汽車在本國市場的份額。洪勇認為,所謂的「國家安全」只是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用行政手段人為破壞產業鏈的一種藉口。但這種人為幹擾市場經濟、違反市場規律的行為可能會產生相反的效果,損人不利己,並不利於本國產業發展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