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貌決定犯罪?美國曾為50萬犯人免費整形只為降低再次犯罪率
1932年,為了證明“改變面容可以減少犯罪”,美國整形醫生約翰·克拉姆(John Crum),在數百人的見證下,免費為一名剛出獄的中年婦女進行“改造”,她因為殺害自己的丈夫,被判20年。活動舉辦在紐約市一家酒店大廳,除了數百名觀眾,他還邀請了樂團,配備了聚光燈,似乎這不是一場手術,更像是一場表演。
這名女子叫愛麗絲,在觀眾的注視下,她戴著特製的眼罩來到了舞台中間。
二十年的監禁,時間和艱苦的囚禁生活,已經在愛麗絲的臉上留下了蒼老痕跡。
克拉姆籌辦這場活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去除這些皺紋,美化她的外觀,來改變愛麗絲的人生,並為她找到一份美容相關的工作,愛麗絲入獄前就是一名美容師。
手術在愛麗絲麻醉後,正式開始了,持續了2個小時。
整個手術可以說是非常粗暴,一點沒有誇張,因為在那個時候整形美容並不成熟,醫生們沒有經歷系統的學習,手法都很粗糙簡陋。
據說,早期矯正鼻子,是把掃把放在鼻子上,再用棍子敲打讓其歸正。
總之,整個過程可觀性很低,甚至是嚇人的,有的觀眾已經被嚇暈了,有的衝出房間直接吐了。
手術結束後,醫生向僅剩的觀眾介紹了「重生」後的愛麗絲,此時的她臉腫了,纏著繃帶。
醫生自豪地說:“現在的愛麗絲可以找到工作了,她會成功的!”
如此匪夷所思的行為,現在看起來是難以理解,但在那個時候,這樣的美容計畫很普遍,而且是國家支持的,只針對囚犯。
計畫起始於20世紀20年代,在90年代停止,據統計,大約有50萬美國囚犯接受了國家批准的整形手術。
除了美國,英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也都有實施類似的計畫。
為什麼要給囚犯免費的整形服務?
因為在那個時候,科學家普遍認為外表和犯罪是有連結的(偽科學)。
義大利醫生兼優生學家切薩雷·龍勃羅梭(Cesare Lombroso)是這一學派的主要推動人,他主張犯罪是人性的一個特徵,是天生的,是可以遺傳的。
這些人之所以會犯罪,是因為在某種程度上保留了「野蠻人」特徵,是一種返祖現象,因此可以透過身體的某些特徵來識別「天生犯罪的人」。
例如突出的下巴、傾斜的前額、大耳朵,都被認為是犯罪特徵。
這個理論現在來看肯定是偽科學,但在那個時候,人們還是非常相信的。
在這個基礎上,1910年1月,紐約監獄長亨利·所羅門發表一份報告,主張應該為罪犯提供免費整形手術。
他認為:“身體上的痛苦很容易導致犯罪,如果犯人出去後外貌被美化,那麼他們再次犯罪的機率就會下降!”
1918年,加州聖昆丁監獄的醫生利奧· L·史丹利博士正式在監獄開展了這個計畫。
據他描述,排隊整形的犯人很多,幾乎所有接受專案的人,都從中得到了好處,不僅是健康,也減少了二次犯罪或多次犯罪的機率。
確實,這對犯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好的項目。
這些人普遍存在鼻子歪斜、牙齒脫落、身上到處都是疤、紋身等等問題,美容後,看起來會更健康更正常,有助於他們重新開始生活。有的犯人為了能排隊排到這個手術,甚至拒絕假釋。
1955年,科學家也進行了為期10的研究,證明整形手術和罪犯累案率之間的關係。
整個研究做了450例整形手術,其中大部分和鼻子有關,其餘的則是修復耳朵和下巴,以及去除疤痕。
這些人出獄後,研究團隊追蹤了10年。
到1965年,科學家發布了的結果:這些人出獄後再次返回監獄的機率是42%,比當時普遍統計的再次犯案機率75%,足足少了33%,從這個結果來看,這個項目是非常成功。
要知道當時的美國,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是世界上監禁率最高的國家,監獄人滿為患,安置經費非常緊缺。
據報道,在紐約市,2019年安置一名囚犯一年的平均費用約為33.4 萬美元。而免費做一次整形項目,小則幾千,大則上萬,只要能降低犯罪率,無疑這是一項非常划算的買賣。
在這個大背景下,為犯人免費做美容的項目排除萬難,一直在繼續。
其實當時有很多人質疑這個項目,認為之前做的「十年研究項目」不科學,存在很多問題。
其他研究團隊也做了類似的實驗,這次研究人數有663名,實驗內容也更科學,但結果和上一次不一樣。
從數據來看,這次研究只能證明做美容計畫和再次犯罪之間有關聯,但沒有導向。
然而,鑑於經費難的現實,即使這個理論可能是不準確的,即使公眾都覺得不公平反對,當時的美國依然在資助實施這個計畫。
直到1989年,一篇「花費數千美元為一名有20 年性犯罪記錄的囚犯整容」報道,徹底將公眾的憤怒引爆,在民眾的壓力下,這項免費的活動才停止。
最後
用現在的眼光來看這個事情,就會覺得太荒唐了!
整件事情,槽點很多。
例如,當時流行的面相犯罪理論,妥妥的偽科學。這個理論的基調其實就是當時的白人自認為高人一等,自然而然將其他有色人種認為是低等的,容易犯罪的,本身就不科學;
例如,當時的技術其實都不成熟,在給犯人做手術的時候,可以說是帶有實踐目的的,方法粗暴,後期甚至同意年輕醫生直接拿犯人練手;
再例如,最早在監獄開展整形的史丹利博士,是非常瘋狂的人體實驗者,在任職期間對犯人做了很多不道德手術,他推行這個項目,真的是為犯人著想嗎?還是為了隱藏自己那些不為人知的人體實驗?
最關鍵的是,重塑囚犯的臉真的能遏止未來的犯罪傾向嗎?
其實不能,當時做了很多類似的實驗,結果導向是不確定的,並不能證明美化臉孔能降低再犯率。
只能說,將整形作為犯人「重新融入社會」手段之一,再結合教育、訓練、心理治療,多種手段去幫助犯人,那麼犯人再次入獄的機率就會小很多。
但這件事很難得到大眾的認可,誰都不容易,居然要用納稅人的錢去為犯人整容,公平何在?這也是當初民眾反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