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因位置跟踪索賠案向加州支付9300萬美元
Google已同意向加利福尼亞州支付9300 萬美元,以解決其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追踪用戶位置的指控。根據擬議的協議條款,Google還必須提供更多有關其收集的用戶位置數據的信息。 加州司法部經過”多年”調查發現,Google欺騙用戶,讓他們以為自己沒有被追踪,但實際上卻被追踪了。根據訴狀,即使用戶禁用了Google應用程序和服務中的”位置歷史”設置,Google仍在繼續收集和存儲用戶的位置數據,從而允許該公司將這些信息用於定向廣告。 Google公司發言人何塞-卡斯塔尼達(José Castañeda)指出,這些指控是”基於我們多年前更改的過時產品政策”。加州現在要求Google披露他們收集的用戶位置數據可能會被用於廣告個性化,提供更多關於位置跟踪的透明度,並在其網站上提供關於其收集的數據的詳細信息。加州總檢察長羅布-邦塔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的調查顯示,Google曾對用戶明確表示,一旦他們選擇退出,Google將不再追踪他們的位置–但卻反其道而行之,為了自己的商業利益繼續追踪用戶的行踪。”加州是就Google定位追踪功能起訴Google的眾多州之一。在去年支付8500 萬美元解決亞利桑那州的位置追踪訴訟後,Google又支付了3.92 億美元,解決了包括俄勒岡州、紐約州和佛羅里達州在內的40 個州的類似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