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制定Google和Meta為新聞機構內容付費的規則
馬來西亞政府機構週二表示,該國正在考慮制定法規,要求互聯網巨頭Alphabet Inc.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在與Google、Meta和其他主要網絡平台的官員會面後發表聲明稱,馬來西亞正在與這兩家公司就監管框架進行討論。
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表示,擬議的法規將與澳大利亞的法規類似,澳大利亞在2021年強制要求Google和Meta對產生點擊量和廣告費的內容向媒體機構進行補償。
MCMC還在醞釀與加拿大C-11法案類似的規則,該法案旨在規範流媒體平台,要求它們支持加拿大的內容。
該委員會表示,這些規則是政府為解決數字平台和本地媒體收入”不平衡”問題,以及確保”新聞內容創作者獲得公平報酬”所做努力的一部分。
馬來西亞媒體管理委員會表示,它還在與社交媒體平台商討如何解決在線危害問題,如兒童性虐待材料、在線賭博和金融詐騙。
在11 月上台的總理安瓦爾-易卜拉欣的領導下,馬來西亞加強了對網絡內容的審查。
今年早些時候,馬來西亞曾表示將對Meta公司採取法律行動,因為該公司未能對其Facebook平台上的有害內容採取行動,但後來在與該公司會面後放棄了這一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