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犯遠程流媒體技術谷歌被判賠近3.4億美元
美國得克薩斯州韋科市的一個聯邦陪審團近日裁定,Alphabet旗下的Google的遠程流媒體技術侵犯了一家軟件開發商的專利權,必須支付3.387億美元的賠償金。據路透社7月25日報導,該陪審團發現,Google的Chromecast和其他設備侵犯了Touchstream Technologies擁有的與從一個屏幕到另一個屏幕流媒體視頻相關的專利。
Google否認侵犯了Touchstream的專利,並辯稱這些專利是無效的。該公司發言人Jose Castaneda表示,“公司將對判決提出上訴,公司一直獨立開發技術,並根據我們的想法進行市場競爭。”
據悉,總部位於紐約的Touchstream在2021年提出的訴訟中指出,公司創始人David Strober在2010年發明了一種技術,可以將視頻從智能手機等小型設備“轉移”到電視等大型設備上。Google曾在2011年12月就此技術與其會面,但兩個月後表示不感興趣。隨後Google在2013年推出了Chromecast流媒體設備。
Touchstream稱,Google的Chromecast侵犯了其三項專利,此外Google的Home和Nest智能揚聲器以及具有Chromecast功能的第三方電視和揚聲器也侵犯了其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