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就眾議院自動駕駛相關新法案展開辯論
美國眾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決定將在當地時間本星期三審議兩項立法。新的立法將增加不受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限制的汽車數量,這些標準要求車輛內必須要有人類司機。根據來自俄亥俄州的共和黨眾議員Bob Latta提出的一項提案,自動駕駛測試車輛的數量將在四年內上升到10萬。在另一個立法中,在密歇根民主黨眾議員Debbie Dingell的支持下,這一數字將在八年內增加到8萬。
目前,每個汽車製造商被允許部署2500輛自動駕駛測試車。而提高產量上限的支持者認為,美國在開發新技術的競賽中面臨著落後風險。多年來,汽車製造商一直在向國會施壓,要求其大幅提高測試車輛的數量,並且允許車企向消費者銷售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
汽車創新聯盟(Alliance for Automobile Innovation)首席執行官John Bozzella在提交給委員會的一份證詞中表示:“如果美國政策制定者不為自動駕駛車輛技術的開發、商業化和普及提供支持,我們國家在未來將面臨依賴外國資源的風險。”
汽車創新聯盟的行業協會代表主要汽車製造商構成,如福特、 Stellantis 、本田和豐田等。Dingell表示,兩黨議員都希望在周三的聽證會上開始討論多年來一直停滯不前的聯邦自動駕駛立法。她表示:“每個人都想要一個兩黨聯合的法案。我們想知道利益相關者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想要什麼。”
此前美國在通過無人駕駛立法的努力中陷入了爭論。當有人被自動駕駛汽車撞到時,誰應該為此負責或被起訴成為了爭論的中心。華盛頓的安全組織說,目前這樣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高速公路與汽車安全促進會主席Cathy Chase週二表示:“任何立法都不應削弱當前的聯邦安全標準,不應允許數万輛自動駕駛汽車免於接受安全法規的監督,不應限制各州和地方採取行動保護其居民和遊客,也不應允許自動駕駛汽車製造商在沒有必要監督和問責的情況下部署和銷售其車輛。”
美國正義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Justice)的通訊主任Peter Knudsen表示,國會應該先解決責任問題,然後再推進新提案。
Knudsen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除了強有力的安全措施外,立法還必須確定司機是誰,並禁止使用強制仲裁。隨著這一尚未成熟的技術繼續發展和擴大,我們必須確保安全和問責制處於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