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立法嚴懲“人肉搜索”:違者最高罰款18萬元、監禁兩年
荷蘭議會一院(參議院)日前發布消息稱,由荷蘭前司法大臣費迪南德·赫拉珀豪斯提出的有關“人肉搜索”的法案獲得一致通過,相關法律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據該法案,對他人進行“人肉搜索”或恐嚇他人的違法分子,將被處以最長兩年監禁或最高2.25萬歐元(約合17.8萬元人民幣)的刑罰。
報導稱,近年來,惡意披露私人地址、電話號碼或個人照片、數據的情況在荷蘭變得愈發普遍,政客、科學家、記者和警察等群體都深受其害。按照荷蘭新法規定,若對上述職業群體進行“人肉搜索”,相關肇事者面臨的最高刑罰還要增加1/3。
報導稱,新法出台前,“人肉搜索”的受害者無法在荷蘭起訴肇事者,其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而新法的通過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這一現狀。
不過,也有一些專業人士表示,新法雖然能讓警察和檢察機關更嚴厲地打擊“人肉搜索”行為,但他們沒有額外精力來應對越來越頻繁的相關問題。
事實上,國外不少國家均已針對“人肉搜索”出台相對應的防範法案。新加坡早在2014年就將“人肉搜索”列入關於打擊惡意騷擾的法律條款。在歐洲,英國檢察官在處理“人肉搜索”案件時有明確指導方針,可以按照規定對相關行為予以處罰。
在美國,打擊“人肉搜索”的規定因州而異,例如內華達州在2022年通過一項地方法律,禁止“人肉搜索”,並允許受害者對肇事者提起民事訴訟;在加利福尼亞州,進行“人肉搜索”的肇事者最高會被判處一年監禁或1000美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