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被調出名錄也不可以隨意捕殺:只能用於科研不能吃
隨著國內生態的改善,野豬現在多個地區頻繁出現,甚至有氾濫的趨勢,前不久林業局公佈了新版名錄,部分地區致害嚴重的野豬已被調出“三有”名錄。中國林科院森林生態環境與自然保護研究所研究員金崑解釋說,野豬這個物種已不存在生存威脅,很多區域種群數量過高,符合調整基本原則。
然而野豬被調出“三有”名錄不代表不再保護,央視援引中國林科院森林生態環境與自然保護研究所研究員金崑的話說,野豬被調出“三有”名錄後,其獵捕管理髮生變化,開展獵捕活動程序更加簡便,但不代表可以隨意捕殺。
野豬調出名錄後,仍然要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嚴格遵守禁獵區域、禁獵期、禁用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以及國家槍支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金崑表示,在野豬過度氾濫的地區,地方可以開展野豬獵捕活動,而且開展野豬獵捕活動可以不再需要申請、核發狩獵證,也不再實行限額管理。
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等規定,不得在自然保護區開展野豬等野生動物獵捕活動。對擴散出自然保護區範圍進入人類活動頻繁區域的野豬,才可以獵捕。
對於野豬獵獲物,也只能用於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嚴防濫食及非法交易獵獲物。
專家介紹說,野豬調出名錄後,通過以上措施,野豬種群並不會遭受毀滅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