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傳輸續免關稅促進數字經濟發展
世界貿易組織(WTO)第12屆部長級會議(MC12)取得一攬子豐碩成果。其中,《關於〈電子商務工作計劃〉的部長決定》明確,將電子傳輸臨時免徵關稅的做法延續到下一屆部長級會議,即MC13。按照文件界定,MC13應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舉行,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一年半左右的時間裡,跨境電子傳輸將繼續免徵關稅。
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電子傳輸免徵關稅是以往做法的延續,既沒有達成永久免徵關稅,也沒有取消免徵關稅,各國保留了征稅的權力。在各國激烈爭奪數字經濟活動的徵稅管轄權和收入分配的當下,電子傳輸臨時免徵關稅延期對數字經濟發展、保護創新具有重要意義,各國都需更多時間觀察和分析免關稅的具體影響,並多維度考慮免關稅及延期問題。
頗具爭議的
“電子傳輸”定義
電子傳輸免徵關稅承諾延期是數字稅徵收國際層面的主要討論議題。從1998年以來,世貿組織保持了通過每屆部長級會議延續免徵關稅的做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崔凡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雖然確定了維持免關稅的做法到下一屆部長會議,但是實際上沒有任何文件給出“電子傳輸”的明確定義和範圍。這也是該議題討論的爭議點之一。
“不同國家的看法和主張是不一樣的。”崔凡說,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主張免徵電子傳輸關稅,“電子傳輸”的定義不單包括電子傳輸服務本身,也涵蓋傳輸內容。而部分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南非在討論中都曾主張征收電子傳輸關稅,而印度尼西亞主張即使臨時免徵關稅,免徵範圍僅能適用於電子傳輸本身,不適用於電子傳輸的內容。
崔凡表示,雖然各方對范圍和定義存在不同看法,但截至目前並沒有出現此類爭端解決的案例。後續,對於電子傳輸的定義和範圍的討論還將繼續,這也是《關於〈電子商務工作計劃〉的部長決定》中提到的。
由於界定和範圍不清,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均表示,沒有辦法準確劃定這一決定影響的經濟規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倪月菊對記者表示,“電子傳輸”所涉及的經濟規模不能完全等同於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規模。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可以近似地將免徵電子傳輸關稅的經濟規模等同於數字貿易規模。近期,中國國際發展知識中心發布首期《全球發展報告》中測算,全球數字交付服務貿易出口規模從2005年的1.2萬億美元增長到2020年的3.1萬億美元,遠超同期商品和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按照聯合國貿發會議的測度口徑,我國數字貿易額從2015年的2000億美元增長到2020年的2947.6億美元。
從共識到爭論的轉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石靜霞認為,本屆部長級會議對於電子傳輸徵稅的討論是數字經濟飛速發展進程中,對於跨境數據流動治理的討論從共識到爭論的轉折。
“上世纪90年代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从经济角度考虑,免征关税对各国税收影响不明显,因此1998年WTO成员在《电子商务工作计划》中确定对电子传输暂时免征关税。其后对电子传输的免关税及延期问题在较长时间内并未引起太多关注或争议,直到近年来一些WTO成员,包括印度、南非等,开始对电子传输免关税做法提出质疑。”石静霞指出,这些成员将数字产品的关税视为政府的潜在收入来源,认为1998年暂免关税的背景和情况已发生显著变化。WTO成员需对暂时免关税承诺从政府收入、成员发展以及行业角度等方面重新进行全面评估,特别是免关税做法对发展中国家(地区)和最不发达国家(地区)成员的经济发展及采用数字技术能力的消极影响。
崔凡表示,雖然WTO成員明確對電子傳輸暫時免徵關稅,但這並不妨礙各國對電子傳輸徵收國內稅。比如在CPTPP、DEPA等多個區域貿易協定中,就明確提出對電子傳輸免徵關稅不妨礙國內稅的徵收。
多位專家都談到,當前想要對電子傳輸徵稅在技術上存在難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教授週念利表示,以音樂下載為例,如何識別服務平台、內容提供者和內容消費者極可能分屬不同的國家,如何進行徵稅的界定。這還不包括一些數字消費平台盈利模式的多樣化。週念利認為,有限延期免徵關稅最重要的意義在於保留了國家徵稅的權力。
石靜霞表示,除了“電子傳輸”的定義和範圍、免關稅及延期對成員所產生的稅收影響、徵稅的技術可行性及操作性之外,免關稅和延期對數字經濟和產業的更廣泛影響也是關注焦點。隨著物聯網、3D打印、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發展,非農產品貿易將越來越多地轉為在線方式,免關稅有可能使約束關稅形同虛設。
“現在很少有人會買CD聽了。幾年前,我在深圳已看到3D打印出來的運動鞋。”石靜霞說,這些發展表明,包括中國在內的WTO成員需更多時間觀察和評估免關稅的實際影響,並多維度考慮免關稅及延期問題。
倪月菊認為,總的來看,電子傳輸臨時免徵關稅延期對數字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對技術創新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