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對福島核事故無賠償責任
據日本廣播協會電視台報導,日本最高法院17日對4起集體訴訟作出統一判決,認定日本政府對福島核事故沒有賠償責任。據日本共同社報導,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對福島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關責任作出判決。報導稱,此次判決可能對目前在日本各地進行的其他約30起類似訴訟案件產生影響。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7日對福島、群馬、千葉、愛媛四縣居民發起的4起集體訴訟作出判決。在4起集體訴訟中,這些原告居民向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賠。
提起訴訟的居民方表示,日本政府地震調查研究推進本部在2002年公佈了地震預測“長期評估”,政府本可據此預測巨大海嘯的發生,然而政府並未要求東電採取防範措施以應對海嘯。日本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表示,“3·11”地震引發的海嘯規模超出預計,即使政府下令要求東電採取防範措施,也無法避免發生核事故的可能性較高,因而認定政府對福島核事故無賠償責任。
據日本《每日新聞》報導,日本各地迄今發起大約30起類似訴訟,原告人數超過1.2萬。在先前裁決中,各下級法院持不同意見。一些地方法院判日本政府和東電均需承擔賠償責任,一些地方法院則駁回了對日本政府的索賠。
就上述4起集體訴訟,日本最高法院今年3月在一份裁決中支持下級法院的決定,認為東電應獨自承擔所有賠償責任,總計賠償超過14億日元。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生9.0級地震並引發特大海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受地震、海嘯雙重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大量放射性物質洩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