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縣級市的共享電單車運營賬本
在不到五年的時間裡,共享電單車滲透了我國約一半的縣域城市。一份業內報告顯示,我國擁有共享電動車的大縣域城市數量佔比,從2018年的2.5%,飆升至2021年10月的49.2%,累積超過了1400餘縣域城市。業界預估,大縣域市場的共享電單車年交易規模,最終或可超600億。
↑雲南宣威,松果共享電動車閒置場景
突飛猛進的另一面,是“無序投放”的指責。去年,各縣域城市紛紛出台管理辦法,對共享電單車行業實施強監管,城市政府對公共資源使用權進行市場化拍賣漸呈常態。
觀察人士稱,共享的另一層屬性是共管,但各地對共享電單車的管理、認知水平差異很大,如何避免“一放就亂,一管就死”,做到管、放平衡,各方仍面臨漫長之路。
國企擠入共享市場
雲南宣威的市民王娟最近發現,從5月25日開始,為他們提供了4年服務的近萬輛共享電動車,在街面上消失不見了。“我已經習慣了騎共享電單車上班、買菜,現在突然沒有了,很不方便。”王娟說。
宣威市原有三家共享電單車企業運營,分別是哈囉、松果、果兒。其中一家電單車企業代表王強稱,停運期間,這些共享電單車被放置在政府要求的集中收納地。
↑雲南宣威,哈囉共享電動車閒置場景
導致這一變化的,是當地的一份招標文件。
5月18日,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招標公告。公告顯示,宣威全市範圍內城區九個街道共享電單車6年的特許經營權的出讓費用為底價7000萬元。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范學東稱,當地“只選一家”。
宣威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宣威市國資委出資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成立於2021年11月。公司法人張懿告訴紅星新聞,公司沒有共享電動車運營經驗,但確實參與此次競標,如競標成功,“可能會聘請第三方運營。”
宣威是雲南人口規模僅次於鎮雄縣的縣級市,城區常住人口達45萬,這樣人口大縣,正是近年來各大共享電單車企業十分青睞的“大縣域”。
據易觀分析所作的《中國大縣域共享電單車市場洞察2021》報告,“大縣域”是“按國家劃分縣級行政區的統一標準圈定,含縣級市及其它縣級行政區”,該報告根據國家統計局官方數據,認定我國的大縣域共2856城。相關數據顯示,我國擁有電動共享單車的大縣域數量,從2018年的2.5%(70城),飆升到了2021年10月的49.2%(1400城)。
長期研究共享出行行業的專業人士彭蘭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雖然沒有更新的數據,但預計我國擁有共享電動車的大縣域已經超過一半,大縣域的優勢在於,“向下,它們能兼容人口大鎮;向上,則能輻射部分地級市。”
國企加入共享領域競爭,是近年冒出的新現象。彭蘭認為,按此前公告,宣威市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一旦競標成功,就可能涉嫌壟斷,“如果它再委託一方來運營,實質是在業務環節上平添一環,無故增加成本。”
宣威市市長許韶發於5月30日告訴紅星新聞,宣威市此次對共享電單車的特許經營權進行公開招標,目的是為了公平競爭。他稱,當地的確新組建了一家平台公司參與競標,“我們認為只要程序是公開透明的,就符合市場原則。”
許韶發介紹,此前當地共享電單車是“無序競爭”狀態,“共享電單車是新業態,方便了民眾出行,管好了,它是城市的風景線;管不好,它會變成城市的負擔。”
王強說,哈囉、松果、果兒三家共享電單車企業此前在進入宣威運營時,與相關部門簽訂了准入協議。“我們在運營過程中嚴格遵守政府的相關規定,密切與城管、公安等部門溝通。只要監管部門提出要求,我們立刻響應。”
↑雲南宣威,松果共享電動車閒置場景
競爭加劇,行業下沉
李孝國於2018年11月進入共享電單車行業,在過去三年半的時間裡,通過與各地主管部門的溝通、對接,他將供職單位共享電單車的投放城市,足足擴張了幾十個。
“我進入這個行業時,行業還處於’萌芽期’,一談一個準。”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只要強調共享電單車項目對當地百利而無一害,且是政府的惠民工程,地方政府一般都會接納。
各方宣傳資料顯示,企業在推廣中,不忘強調共享電單車是一種“更為低碳環保的新型出行方式”,且可融入“安全、便捷、綠色”的現代綜合交通體系。
共享電單車之所以能在大縣域“爆發”,核心在於產品屬性與城市需求相匹配。
5月31日,美團與中山大學中國區域協調發展與鄉村建設研究院聯合發布《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縣城出行——縣城共享電單車出行報告》,認為縣城受地形、空間佈局、經濟規模、人口密度等因素制約,公共交通系統相對薄弱,而共享電單車可扮演城市出行體系的毛細血管角色。
彭蘭介紹,共享電單車用戶日常出行的高頻距離主要為2~10公里,與縣城城區面積相當,大縣域市民城市活動範圍小,人群出行依靠單一交通工具即可實現,共享電單車更多服務“點對點”的出行需求,市民辦個事,騎個車就到。
她解釋,共享電單車戰場轉入縣域的另一個原因,是共享車企在一、二線城市混戰多年,致使城市不堪重負,不得不提高准入門檻,而摩拜與ofo敗局已經證明,共享單車模式無法走通,共享電單車仍存在諸多可能。
2020年,長沙對全城50萬輛共享電單車進行集中整治,當地一度出現40多個共享單車“墳場”。這一標誌性事件成為車企轉戰縣域的分水嶺,長沙城區的共享電單車流入周邊小城市。
正是在2020年下半年,李孝國突然感受到了競爭壓力。他告訴紅星新聞,當年下半年,湧向大縣域市場的出行企業明顯增多,各地政府的態度也發生了微妙變化,“政府有了多個選擇,我們的市場推廣,難度也就增大了。”
在雲南,投放共享電單車的大縣域已超過100個。“南方城市是我們的主要市場,競爭白熱化時,一座城市可能有二三十個品牌去競標,而北方城市可能只有三四個。”李孝國介紹,目標大縣域,要求常住人口不能低於5萬,行業按100:1計算,一個5萬常住人口的小城市,可投放的共享電單車數量約為500輛。
此次招標之前,宣威市有關部門專門去了解其他三四線城市共享電單車的運營情況,“我們發現有些城市的主管部門,竟然不知道共享電單車到底是怎麼進來的。”宣威市市長許韶發說。
共享電單車產業鏈相對複雜,對縣城容貌管理、交通秩序管控與公眾出行安全保障等提出挑戰。李孝國說,從2021年起,各地開始對共享電單車特許經營權進行拍賣,從源頭對共享電單車進行規範、限制,大縣域共享電單車的擴張腳步,這才有所放緩。
紅星新聞梳理髮現,2021年我國各地政府通過了運營項目,共享電單車陸續開始投入使用,但同時主管部門對企業運營提出更多規範,如湖南張家界、福建福鼎等地紛紛出台共享電單車特許經營權招標方案,未經許可的企業,一些地方要求退場。
北京當代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欣表示,公共停車點位屬於城市的公共資源,城市政府對公共資源使用權進行市場化拍賣,交易本身沒有問題,但要考慮拍賣價格的合理性,過高的成交價格勢必將增加企業的負擔,企業可能會將運營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不利於項目的長期穩定運行。
招標底價多少合理
“從我們接觸和觀察的城市業務來看,共享電單車的運營跟執法部門,如城管、交警、消防的KPI強掛勾,共享電單車有可能影響到’創城’,對共享電單車佔用城市公共資源進行拍賣,目的也是為了管理。”彭蘭說,大縣域共享電單,目前已經發展到了共管共治階段,或者叫政府強介入階段。
許韶發告訴紅星新聞,此前針對共享電單車企業“政府未收過任何管理費”。彭蘭分析認為,從雲南其他城市的先例來看,雲南整體上各個城市的財政“吃緊”,共享電單車行業則是開源新領域,“如果管理不好,行業可能一放就亂,一管就死。”
2021年5月18日,瑞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瑞麗市城區、姐告及畹町共享電單車五年特許經營權進行拍賣出讓,哈囉出行與雲南三人行科技有限公司,分別以6500萬、3200萬中標,兩公司分別可投入車輛2500輛、2300輛。
王強以哈囉單車2500輛為基礎算了一筆帳:按照雲南市場以往運行數據估算,一輛車每天正常狀態下平均騎行4次、每次價格2.5元計,一天的收入為10元,2500輛車的年收入為912萬,4年的收入為3650萬,“4年賺不回中標費。”
而據負責此次拍賣的瑞麗市邦民拍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介紹,一年過去,競得人並未支付相關款項,拍賣公司不得不扣押了兩家公司的保證金,並將兩家公司訴至法院。
據悉,哈囉、松果、果兒三家共享電單車企業截至目前均未參與宣威市的此次招投標。王強介紹,按照招標基礎底價6年7000萬來算,攤到每年至少是1167萬元。根據宣威市場情況,以此次招標標的10000輛車計算,全年收益約2000萬元,去除每年均攤的1167萬元,再去除車輛折舊、人工、稅收等支出,意味著即便是在理想情況下,在宣威經營一年,也要虧損300萬左右。
↑9日晚間,總計3000輛共享電單車被獲准重新投入宣威城區,時間截止至6月底
6月8日,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公告,將投標截止時間從6月10日推遲到6月27日,招標基礎底價仍為7000萬未變,但投標原定標的100%市場即10000輛投放量,更改為50%市場即5000輛。同時,公告將評標委員會推薦候選人的人數由3人更改為5人。
彭蘭表示,此次招標標的規模將縮減一半,意味著中標企業可排除“壟斷”嫌疑,根據《招標法》,新方案意味著至少有兩家企業可中標。
“共享電單車的發展到底會分幾個階段,目前還說不好。但共享的另一層屬性是共管和共擔,各方還是應該多溝通,企業要盈利,模式要推進,城市也要管理好。”彭蘭說。
“不管怎麼招標,不管是哪家企業來經營,對消費者而言,我們當然歡迎綠色、便捷的新型出行方式。”市民王娟表示,如企業經營成本太大,就會提價或降低服務質量。
紅星新聞獲悉,在宣威共享電單車採購項目文件發生變更及延期的同時,此前在當地運營的三家企業得到當地主管部門許可,已從6月9日晚間開始進行投車復運。
王強說,此次復運每家只允許投放1000輛車,運營時間截至本月底。雖然目前獲准運營的時間短,但經此一役,“三家企業都顯得有些急不可待”。
紅星新聞記者劉木木實習生彭葉紅發自云南
實習編輯朱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