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輸部為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製定標準
美國政府準備投入50億美元支持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週四時,美國運輸部提交一份議案,為充電項目設定了最低標準和要求。按照議案的要求,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以同時給4輛汽車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須達到或者超過150kW。還有,充電站不能只給會員使用。
拜登試圖說服國會提供更多資金促進電動汽車轉型,但拜登的努力受阻,儘管如此,在全美建設快速可靠電動汽車充電網對轉型仍然是極為重要的。
到了2030年,拜登希望美國新銷售的汽車有50%都是電動或者插電式混動汽車,希望全美新增50萬個充電站,但拜登並不支持在2030年之前停售燃油車。
運輸部認為,充電標準應該確保政府資助的充電網對用戶很友好,它是可靠的,所有美國人都能使用,可以在不同的充電企業之間實現互操作,擁有相似的支付系統、定價信息、充電速度。
還有,規定要求各方確保全美充電站在相同的軟件平台上連通、運營,各州至少要使用聯邦資助充電口5年。電動汽車充電器要確保在97%的時間裡可以正常工作,要製定一套數據標準,讓第三方App可以提供實時充電狀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