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要求歐盟各大公司董事會席位中女性應至少佔三分之一
歐洲議會和歐盟各成員國當地時間6月7日晚達成協議,規定歐盟各大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女性應至少佔比33%。這項規定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落實。員工總數少於250人的中小型企業可以不執行這個標準。
該法案規定,歐盟各上市公司需按年向監管機構報送董事會成員組成信息,如有違反將被處以罰款或被否決董事會成員的任命。
這項法案最早由歐盟委員於2012年提出,但在各成員國中爭議較大。經各方長達十年的談判,終於達成協議。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在法案通過後表示,這對歐洲女性來說是偉大的一天。
目前歐盟所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女性平均佔比30.6%,其中法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女性佔比45.3%。(總台記者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