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俄克拉荷馬州最嚴墮胎禁令生效:“禁止自胚胎受精後所有墮胎措施”
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州長凱文·斯蒂特正式簽署新版墮胎禁令,該法案禁止自胚胎受精後的所有墮胎措施。該法案已於簽署後立即生效,並成為全美目前最嚴苛的禁止墮胎法案。《紐約時報》稱,受精後採取的任何墮胎措施均違反新的法案規定。法案只允許在因強姦和亂倫受孕、或其他為了保護孕婦生命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墮胎手術。
州長凱文在會上表示:“其他各州希望通過更寬鬆的(墮胎)法案,這是他們的權利,但在俄克拉荷馬州,我們將永遠為保護生命而站出來。”
5月初,多家美國媒體披露一則從美國最高法院傳出的重磅內部消息:在美國最高法院的9名終身製大法官中,5人在不同程度上認為美國1973年確立的保護女性墮胎權裁定有“嚴重錯誤”,應該被推翻。由於這5人已經在9名大法官中佔多數席位,若他們的意見在美國最高法院形成正式裁定文件,美國女性墮胎權將不再受美國憲法保護,美國各級和各地政府就可以自行立法決定什麼情況下女性才能墮胎。
消息傳出後,有關“墮胎”的問題成為美國這段時間的重要爭議點。支持和反對嚴控墮胎的民眾分別走上街頭抗議,並在線上和線下爆發激烈衝突。同樣,俄克拉荷馬州這一法案的生效,很快在美國的輿論場上引起激烈爭論。反對者認為此舉侵害了婦女的生育權利,而保守派堅持這一法案能最大程度“保護所有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