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發電公司給挖礦拉專線被罰6.5萬元
近日,華中能監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湖北省宜昌市秭歸縣東溝河小水電代燃發電有限公司存在採用網前拉專線方式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供電的行為,屬於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非法從事電力業務。
華中能監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1746.62元,並處以違法所得2倍的罰款,罰款43493.24元,合計罰沒65239.86元。
企業信息顯示,秭歸縣週坪東溝河電站在該公司持股60%,實控人向長雙持股20%。
2021年9月,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表示用虛擬貨幣進行的相關活動都屬於違法的金融活動。
今年1月10日,在更新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項,內容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賢東表此前指出,虛擬貨幣“挖礦”全鏈條整治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