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套現百萬將被立案
一個影響支付行業的重要新規於5月15日正式施行。該新規源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修訂後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以下簡稱《規定》),其對公安機關管轄的78種經濟犯罪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修改調整,並有多條規定涉及支付業務、POS機套現、信用卡等。
鎖定百萬
北京商報記者註意到,此次《規定》對偽造信用卡、惡意透支、非法從事支付結算以及POS機套現等多項違法違規情形進行了詳細列明。
例如妨害信用卡管理情形包括: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累計在五張以上;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等。
信用卡詐騙活動則包括: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惡意透支,數額在5萬元以上等。
值得一提的是,新規也對POS機套現行為做出了具體情形披露,即使用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屬於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應予立案追訴。
除了信用卡管理和POS機套現問題外,《規定》還列明了多項非法業務情形。其中包括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例如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50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者,也將被立案追訴。
北京商報記者註意到,為規範信用卡、收單等業務管理,打擊跨境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切斷黑灰產業資金鍊,多方監管近年來重拳出擊。對於此次《規定》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指出,主要是為適應新時期打擊經濟犯罪案件工作需要,各級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此《規定》立案偵查,各級檢察機關應當依照此《規定》審查批捕、審查起訴。
“這實際上是對2010年發布的同名法令的更新,對比下更加與時俱進,符合最近十年行業發展的變化預期。對於支付行業來講,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界定標準,信用卡詐騙案立案追訴的額度等條款都進行了相應調整。”博通諮詢金融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說道。
事實上,此次《規定》修訂對支付行業也意義重大。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修訂後的《規定》在具體的金額及相應的量刑標準方面與時俱進,為後續支付行業存在的涉刑案件的判定提供了更為明確的參照依據。
違規不斷
儘管監管多方禁令,但不可忽視的是,仍有違規者逆行。
就在近幾日,多位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此前頻繁接到一些支付公司代理商POS機推銷人員的電話,對方主要以辦理信用卡為由推銷POS機,雖宣稱免費辦理,但在實際操作中綁定銀行卡後,卻預先扣除了數百元押金費用,事後也未退還。
為了求證消費者所述,北京商報記者對多家支付公司POS機展業情況進行了親測調查,發現市場亂象叢生。
例如在推銷環節,北京商報記者近日就收到一家支付公司的POS機推銷郵件,稱記者賬戶2022年消費還款記錄超出標準,平台自動寄派1件收款禮POS機,但需要注意的是,該郵件特意標註“僅限信用卡用戶領取”。
在辦理過程中,北京商報記者以辦理POS機套現為由,成功聯繫上了多家支付公司代理商。其中,記者在註冊過程中發現,辦理POS機,雖然有的公司明面標註需實名認證、填寫店鋪資料,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即使填寫虛構的商戶資料,同樣也可通過,審核環節可謂形同虛設;更有支付公司旗下代理商,為了推銷POS機,甚至不需要對商戶進行審核,也不需要簽署合同和營業執照等資料,當記者問及通過POS機套現是否涉及違法行為時,對方甚至稱這一切都是合規業務。
而在辦理POS機後,還有代理商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一系列為了躲避資金監測的“養卡小技巧”,其中包括“每次刷卡不能超過總額度的30%,不能老是刷整數,刷卡尾號不能老是0、6、8、9”“每次刷卡間隔4小時以上”等。
蘇筱芮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市場亂像不止,甚至還有網銷POS機,例如通過社交媒體軟件以及視頻平台等媒介進行宣傳的行為依舊存在,以及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對商戶的管理依然存在疏漏,致使POS機套現等行為有機可乘。
“確實還有不少機構線下服務上為了銷售POS機,打著支持套現的旗號來宣傳營銷。”王蓬博同樣指出,從支付行業來看,這些問題屢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為了獲取更多利潤。行業競爭激烈,利潤點又在持續攤薄,所以就會出現很多在政策之外的違規經營。
亟需多方聯動
實際上,近年來不斷發生的跨境賭博、套現、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很多也都與POS機業務的不規範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繫。
但值得一提的是,針對POS機違法犯罪行為,警方一直在加碼打擊。
5月13日,就有媒體報導稱,一起號稱西南地區最大的跨境涉賭POS機非法經營案已於近期落下帷幕,其中3人已獲刑,最高的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據了解,有犯罪分子在了解到POS機可在境外使用的方法後,根據他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安排員工用PS偽造商戶營業執照,並向支付公司以商戶名義註冊申領POS機。申領到POS機後,再進行安裝相關相應程序並進行檢測(主要是規避真正的定位信息),後將這些機器寄出,用於在澳門非法買賣外匯,為賭客等提供套現服務。
針對後續POS機套現等亂象治理,王蓬博認為,首先,監管已經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規範相應問題,比如最近出台的《支付受理終端管理條例》等,都有利於從根源上治理此類問題。另外,支付機構應該和銀行形成聯動機制,加強風險防範的意識,比如嚴格審核申請人的條件和額度,強化商戶違約責任等;此外就是強化代理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