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0元租”就是變相高利貸
“零首付”的套路又來了,瞄準了未成年人以及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有人看到線下手機店“零首付分期付款買手機”的宣傳,店員介紹稱,“可分12期付款、享受低息優惠”,他以為是價格3000元的手機,分期後分12個月還,就爽快地簽訂了合同。
殊不知,變成一個月要還520元租金,12個月以後才能取得手機所有權,結果3000元的手機,被賣出6000多元的價錢,無論是“售價”還是“利息”都高得驚人,堪稱斬人一刀了,實際上就是高利貸。
近期有一批消費者投訴稱,在線下店鋪或線上平台購買手機時被商家誘導辦理以租代購業務,陷入消費陷阱,其中不少是未成年人。而且有的“套路租”平台,甚至揚言要通過撥打用戶手機裡的通訊錄來進行催收,這樣軟暴力的催收套路和之前人人喊打的P2P如出一轍。
雖然,以租代購這種模式本身並不違法,但是要看到,平台有義務準確、完整、清晰地告知消費者商業模式的詳細信息,租賃每一個月付多少錢?是分期租期還是分期付款?最後所支出的貨款是原價的2倍,形成畸高的利潤,顯然“有失公允”,可能觸動《民法典》裡的合同可撤銷的條款;如果,換算成年化利率也可能觸及高利貸的法律紅線,所以,這種操作明顯遊走在法律邊緣。
可能有人以為這是“契約自由”,但是,“契約自由”的前提是誠實信用這個民法的黃金規則,如果賣家能講清楚12個月的“以租代售”是原價的2倍,還有多少人願意上這個當?特別是以租代售平台瞄準16到18周歲之間的未成年人,這就不只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還是侵害未成年人利益。需明白,未成年人本身心智不成熟,幾乎沒有什麼收入,當面臨突然而來的財務壓力時,可能誘發不敢想像的悲劇。有的未成年人在平台上租了市價不到3000元的手機,結果“利滾利”+“違約金”讓當事人倒欠平台10571.08元。
除了手機零首付之外,一些美容院的“免費體驗”也成了新的消費陷阱。先是以免費體驗為噱頭,誘導年輕女性到店,然後,往臉上塗沫不知名藥水,聲稱“皮膚變黑,就表示皮膚垃圾毒素多”,必須要用他們專業的藥水來洗,而且收費高昂,否則就是“一臉黑”出門,逼消費者就範。
以上種種“免費套路”極深,而且是精準指向社會經驗不多、囊中羞澀的年輕人乃至未成年人,也說明規範消費市場是一場漫長的“掃垃圾”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對新出現的套路,要做到早打、快治,不能讓這套灰色模式成了氣候,特別是對於“手機0元租”背後可能涉及欺詐、變相高利貸、軟暴力催收乃至涉及犯罪問題,要做出全面的調查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