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編碼許可迎變局Access Advance專利池在德國法院受挫
2020年8月,Access Advance專利池的部分專利權人在德國杜塞爾多夫起訴小米和土耳其公司Vestel侵犯了其視頻編解碼標準必要專利。日前,案件有了最新進展。杜塞爾多夫法院在GE視頻、杜比訴Vestel案中,裁定GE視頻和杜比的許可不符合FRAND原則,因此駁回禁令申請。
一向以對專利權人友好而著稱的杜塞爾多夫法院這一反常態的判決引起業界震動,此前一直為人詬病的HEVC視頻編解碼許可現狀似乎迎來變局。國外知名專利博客FOSS PATENTS在其博文《‘Access Advance’ patent pool can rename itself ‘Suffer Setback’ after Dusseldorf court ruling: flagrant FRAND abuse concerning video codec patents》中寫道:“杜塞爾多夫的挫敗應該使Access Advance專利池的部分許可人停止(不合理收費),最重要的是考慮到最新一代視頻編解碼標準:VVC。”
相較前一代技術H.264,HEVC/H.265普及情況一直不理想。不少業界人士認為這主要歸因於專利許可問題。正如FOSS PATENTS援引另一知名博客Eagle Eye網絡的評述:“(HEVC/H.265)採用速度很慢……主要原因是,與H.264不同,後者只有1個專利池,而H.265有3個專利池,具有不同的定價結構和許可條件……因此,許多內容提供商堅持使用H.264。”
杜塞爾多夫法院的裁決:Access A dvance的滑鐵盧
Access Advance專利池(此前以HEVC Advance聞名於世,以下簡稱AA)是全球三大HEVC/H.265專利池之一,截止目前該專利池有專利許可人39家,合規被許可人249家。
2020年8月,AA專利池4個專利許可人——GE視頻、杜比、IP Bridge、飛利浦用EP2559245(GE)、EP2842318(GE)、EP2777270(杜比)、EP2777269(杜比)、EP1739973(IP Bridge)和EP2950544(飛利浦)等H.265標準必要專利起訴了小米和Vestel。後者是一家土耳其公司,在歐洲的業務主要有電視機和機頂盒產品銷售。
彼時,AA發布的訴訟公告中還提及了德國MAS Elektronik公司已成為AA的被許可人。此前,MAS公司同樣被GE視頻、杜比和飛利浦以相同的專利起訴侵權。杜塞爾多夫法院作出了有利於原告的判決,並批准了禁令。
自信滿滿的AA不曾想到,類似的訴訟會在小米Vestel案中出現反轉。先是IP Bridge和飛利浦的訴訟專利被認為有較大可能被宣告無效,所以兩項訴訟被暫時擱置。其餘另一個許可人GE視頻和杜比也在日前杜塞爾多夫法院的判決中遭遇滑鐵盧。法院雖然確認Vestel侵權,但裁定AA的許可要約不符合FRAND原則,駁回了禁令救濟申請。
據FOSS PATENTS披露,杜塞爾多夫法院認定Vestel是善意被許可人(willing licensee),在此基礎上仔細審查許可要約發現,GE視頻、杜比等原告存在雙重許可和違背FRAND許可承諾的問題。因為,Vestel已經獲取了另一家H.265專利池MPEG LA的許可,而AA的許可人不少都曾是MPEG LA專利池的許可人,且MPEG LA的許可費比AA要低得多。
對此,引用一段FOSS PATENT的評價:“我曾見過一些案例(如微軟訴摩托羅拉),在這些案例中,專利池費率作為重要的參考點,來幫助法官做出FRAND判定。但就我所知,法院判定專利池的許可條件是“非FRAND的”是前所未有的。這將是一個恥辱的結果。”
雖然目前小米Vestel案還沒有結論,但此案一出無疑是對小米的利好。如FOSS PATENTS所言“小米在許可界享有良好的聲譽”,被認定善意被許可人的可能性較大,早在2020年1月,小米就已成為MPEG LA的H.265項目的被許可人。
H .265許可亂象:專利池之間許可標準相差數倍
H.265又稱HEVC,是H.264的下一代視頻編碼技術標準。相較H.264,H.265壓縮效率提升了一倍,表現在用戶體驗上就是,H.265可以用更小的存儲空間和更低的延遲實現更流暢的視頻播放。換句話來說就是,省流量!
然而這項早在2013年已經被國際電聯正式批准通過的技術標準,直到如今都普及率不高。維基百科對H.264的介紹中就提到:“(H.264是)截至2019年9月,91%的視頻行業開發人員使用的最常用的視頻內容錄製、壓縮和分支格式。”IAM去年9月的一篇文章也提及,80%的網絡傳輸視頻是用H.264編碼的。
H.265標準難以普及的主要原因就是專利許可問題複雜且昂貴。H.264只要與MPEG LA簽訂許可協議就可以解決80%以上的專利問題,而H.265僅全球性的專利池就有3個,收費模式和標準不一。比如,AA的收費規則比MPEG LA複雜得多,綜合而言,前者許可費率約相當於後者的4倍。
專利數量方面,據各自官網數據,截至2021年6月,Access Advance的H.265專利超過17000項;而MPEG LA的H.265專利超過5000項。看起來似乎Access Advance收費高也並非全無道理。但事情並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這麼簡單。
其一,兩家專利池的許可人存在重疊,比如,佳能、NEC等許可人既是AA的許可人,也是MPEG LA的許可人;其二,不少AA的許可人都是從MPEG LA流動過去的,MPEG LA目前H.265專利雖然只有5000多項,但那些離開MPEG LA流動到AA的許可人的專利也有5000餘項,而這些許可人對其離開前加入MPEG LA 的被許可人仍保留許可義務,這5000件餘件專利仍遵從MPEG LA的定價。
這意味著獲得MPEG LA專利許可的公司可能面臨AA的重複收費,且重複部分高出原來數倍。這就是Vestel和小米等被許可人面臨的困境。據FOSS PATENTS披露,AA拒絕降低那些已經獲得許可的人的費率,而是告訴這些人去MPEG LA尋求退款。
這種情況一直被業界詬病,FOSS PATENTS就直言:“該組織(AA)實際上阻礙了HEVC的採用。”更重要的是,隨著新一代視頻編碼標準VVC/H.266的專利許可也已被主要專利池提上日程,如今的許可亂象會否繼續對H.266標準的普及造成負面影響?
杜塞爾多夫法院此次的判決對改變這種現狀可能是有益的。正如FOSS PATENT總結:“杜塞爾多夫Vestel案的關鍵教訓是,你(許可人)不能加入第一個專利池,按照一套收費標准許可專利,然後加入第二個專利池,要求多幾倍的錢,而拒絕考慮一些實施者已經獲得了更便宜的許可。這是違背FRAND原則的。”
問題的本質:A A代表其創始人利益而非所有參與者利益
在FOSS PATENTS看來,AA上述為人詬病之處存在的根本原因是AA本質上是為其四位創始人——GE、杜比、飛利浦、三菱的利益服務的。為了滿足這4家公司的需求,AA針對不同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採取了不同的策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星。
三星是H.265標準最重要的專利持有者之一,據稱,三星一家所擁有的H.265專利就佔AA整個專利池的40%左右。與此同時,三星也是一個擁有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視的超大規模的專利實施者。龐大的產品體量決定了,對於三星而言,不交或者少交專利費遠比獲取許可收入更有誘惑力。FOSS PATENTS在另一篇博文《Access Advance pool doesn’t really intend to solve duplicate-royalty problem: video codec implementers remain victims of unfair licensing scheme》中提到:“如果三星在HEVC Advance的許可費分配中獲得公平的份額,它將獲得大約40%。” 於是,AA邀請三星從MPEG LA“跳槽”到AA,“主要激勵是作為實施者節省成本,而不是作為專利持有人產生大量許可費收入,儘管後者是AA的所有者(GE、杜比、飛利浦、三菱)非常在意的。”FOSS PATENTS如此寫道。通過加入AA,三星以極低的成本獲得了該專利池中其他專利的許可。而AA與其4位創始人則增加了許可收入。
但與此同時,為了最大化GE等創始人和三星等大規模實施者的利益,其他被許可人,尤其是近期加入的中國公司,則必須受到不公平對待。如FOSSPATENT所說:“三星的加入實際上推高了作為實施者的許可成本,因為AA的價格是MPEG LA的4倍。”對於與三星有直接競爭關係的終端企業而言,面臨的則是雙重不公平待遇。不僅需要交納更高額的許可費,還需要應對例如三星這樣的競爭對手因享受低費率而形成的成本優勢。用FOSS PATENTS的說法則是,“AA與三星進行不對稱交易,最後試圖讓全世界的Vestel和小米們買單,這反過來又阻礙了該標準(H.265)的廣泛採用。”
此外,AA收取高昂的管理費,規模約相當於40%的許可收入。據業內人士的說法,這比MPEG LA的管理費高出數倍。而管理費越高,管理者就越有動力避免任何費用的降低。Vestel和小米們顯然不能指望AA的“自我革命”。作為善意被許可人,挺身而出抵制不合理收費,既是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改善市場環境的應有之義。此次杜塞爾多夫的判決無疑是對Vestel和小米最好的報償,而這只是開始。
審視這套系統,令人唏噓的是,在這個許可體系中處於優勢地位的始終是美、日、韓企業,不見中國企業身影。儘管不少中國企業在H.265乃至H.266標準的專利實力都不俗。
圖示:H.266/VVC標準貢獻份額(來源:IPlytics)
這是IPlytics 2021年2月發布的一份數據,H.266標準貢獻Top10企業中就有4家來自中國大陸,華為、字節跳動、騰訊、阿里巴巴均名列前茅。而Top40中,還能看到快手、海康威視、中興、OPPO等企業上榜。
隨著專利實力提升,中國企業也在積極加入全球專利池。近年來,無論是在無線通信技術領域,還是在音視頻編解碼技術領域,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以許可人的身份加入到專利池中。例如,在AA近期公佈的VVC項目中,中國企業阿里巴巴、快手便位列其中。這對於提升中國企業的影響力自然是有益的。不過,專利池的存在是為了簡化許可,推動技術標準普及,而非阻礙這一切發生。從中國企業角度來說,推動標準專利收費透明化、合理化,改善競爭環境,才是符合群體利益和個體利益的最優選擇,也是企業加入專利池應有的初心和堅持。